上 篇
行政领导岗位职责
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最高负责人,受党和国家的委托,对内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校长的基本任务就是在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指示,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按照国家的要求,办好学校,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人才。
校长的具体职责为:
1、全面地正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法规制度,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及时向全校教职工传达和组织学习,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全校工作计划,努力组织并予实施。积极实行民主化、科学化的管理方法,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经常检查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及全校教职工报告,努力在教学改革、学校管理、办学形式、生产经营、科学实验、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做出成绩。
2、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组织和领导好全校的教学工作。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求及职教特点办学。按照教育规律及学校的具体情况领导教学。坚持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并重的原则,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组织领导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不断改进工作,掌握规律,总结经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反对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和影响。
4、主持校务会议,研究情况,分析问题,制定各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根据全面规划与统筹规划的原则,负责审批各职能部门的教育、教学、后勤、行政管理计划,经常检查、督促与指挥各职能部门工作。鼓励他们开拓、求实、团结、奉献,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5、管理好学校人事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特点,按干部“四化”标准及德才兼备的原则,统筹安排好部门及教职工工作,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干部及教职工的作用,并不断实施与完善工作岗位责任制与考核制度,建设优良校风,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办事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勤有奖,怠有罚,赏罚分明。
6、熟悉和了解本地区(本专业)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情况,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起来,把教学与生产实习结合起来。
7、组织领导体育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决定、指示,把开展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及搞好环境卫生、防治各种疾病、保护师生健康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8、领导和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其它有关学术研究活动。高度重视教职工的进修提高,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做好教师的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教学水平一流的专业教师队伍。
9、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组织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经费。审定经费的预算与决算,监督学校经费与校舍、设备的合理使用。
10、要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坚决贯彻和执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本校的计划生育有效措施。
11、领导和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12、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努力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全面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注意深入实际,深入教学第一线,以便了解情况,熟悉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工作,受校长委托主持全校工作和校务会议,教职工大会及办理其它事宜。
2、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提请校长或有关部门讨论决定。
3、按照分工签署文件,答复与处理问题,向校长提出分管处室干部的任务、奖罚、晋升与培训意见。
4、认真搞好分管处室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风和业务建设,经常检查他们遵纪守法与执行任务的情况。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参加处室、组的活动,听取汇报,分析情况,指导工作。
6、积极参加并组织好分管处室、组的政治、业务学习,关心职工的生活福利。
办公室岗位职责
1、协助校长组织学习和讨论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政部门的指示决议,研究贯彻方案和具体措施。
2、综合整理、研究和分析学期、学年的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生产实习、培训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协助校长了解教职工的学习、教学、工作和生活状况,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做好日常的情况综合汇报工作。
3、研究制定学校的重要规章制度及一些重大的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编写好学校的大事记,组织做好学校的年度统计。
4、受校长委托负责组织全校性重大活动与组织完成各项突击任务。做好校性教师大小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做好会议出勤登记,做好会议记录,并经常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5、处理好校内外的来往公文,做好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保密与立卷归档工作。同时还应做好校内颁发的各种文件和资料的工作。
6、主管学校人事工作,管好公章,开具证明书、介绍信,办理教职工的工作证、校徽、公费医疗证的发放工作。
7、受校长委托,做好全校各处室职责以外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及个人传达校长意见。
8、受校长委托,检查教职工履行“职责”和执行劳动纪律的情况。
9、代表学校做好来访、来信与联系接待工作。
10、组织节假日值班工作。
11、做好校长办公室与会议室的内务管理。
12、负责接收外来公事电话,重要电话详细记录并及时传达。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按照学校办公室职责范围,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加强办公室业务建设、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2、协助校领导抓好全校性的管理工作。
3、在党总支和行政领导下,负责组织起草全校性的工作报告、总结、规划和决议等文件, 负责全校公文的审核工作,做好文字综合和处理工作,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4、负责并组织安排全校各种会议、学习及重要活动,做好校党总支和学校各项决议、决定、通报、通知等的传达、贯彻及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5、根据学校有关会议决定,组织草拟和发布通告、通知、会议纪要及其它文件;及时处理各类上报下发、传阅的文件。
6、负责和指导学校外事、档案、统计、收发工作,组织接待国内外来宾的参观访问和校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根据校领导的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党政各职能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8、注意调查研究,掌握校内外信息,主动了解与全局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积极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9、关心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搞好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10、认真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分管工作。
保卫组人员职责
1、组织和依靠群众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同一切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学校安全的破坏分子作斗争,保卫学校内部安全。协助有关部门,维护重大活动的秩序和安全。
2、在党总支和校长的统一部署下,对学校内部治安保卫情况要经常了解、分析,总结汇报,主动提出建议,积极当好党总支和校长的参谋。
3、坚决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关于维护学校秩序的通告,和汕头市内部治安防范有关规定,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经常检查落实,加强经常性巡视校园,制止外人闯入校园闹事生非。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教育,防火、防盗、防特、防自然灾害的“四防”教育和道德教育。
5认真执勤值班,建立健全节假日和“双休日”时间的值勤保卫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加强重点部位和发案较多地段的巡逻值班,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尤其是实验器材、财务室和考试期间试卷保卫工作。
7、组织制订好《门卫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并组织实施,处理一般治安问题。
8、协同教务、学生处加强对学生重大违犯校纪校规行为的教育处理,加强对全校师生单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工作。
9、协同总务处等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工作。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查,开展安全教育,处理一般事故。
10、搞好集体户口的管理和失物的保管,发放临时出入证。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传达室人员职责
1、执行学校行政会议的决议,做好校门安全管理工作,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 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来访人员要办理来访登记放行手续。学生因事外出校外办事凭条验证放行。
3、保证学校公共财产,未经处室领导批准,一切公物不予放行,私人物品凭本人证件,经检查登记,予以放行。
4、做好摩托车、汽车进出校门的检查工作,非公务用车不准进入学校内部停放,发现疑点的车辆要认真做好验证放行工作。
5、要熟悉传达室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业务水平,传达室人员要轮流顶班工作。
6、准时上班、接班、交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7、服从临时的工作安排,因工作需要可变动部分职责。
司机职责
1、司机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保证乘员和货物的安全。
2、服从调度。公务用车以服从公务为主,必须随时听从办公室调度。
3、按照车辆保养有关规定,定期进厂或自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保持干净的、整洁的车容车貌。
4、及时办理车辆的年审及投保工作。
5、遵守国家的法令,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交通规则行车,不准私自将车开去办私事。
6、学校的车辆不向外租借,不向班级提供租借服务,属校领导同意安排者除外。发车以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7、节约用油,到指定油站加油记账。
8、公务用车办完公务及下班后车匙交回办公室。
9、在车辆正常、交通路线顺畅的情况下,造成误点而影响办事责任由司机负责。
10、司机下车后要检查有否关好门窗,平时注意车内卫生整洁。
教务处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部门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指示和决议,组织好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稳定健康发展,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达到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培养目标。
2、负责制定和执行教学规章制度,认真研究有关问题并提出教学发展规划、专业设置、调整及教改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经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教学计划(科任教师的安排、教学进程表、课程表、教研活动计划),安排好理论与实习教学计划,经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不断督促检查,全面管理各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教案)及布置、批改作业的情况。
4、组织好期中、期末的考试,做好教学检查工作。
5、负责“正常补考”和“因其它原因补考” 的全面安排,管理全校学生学业成绩。
6、领导全校教研组的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性的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探索中职学校的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规律,搞好教育教学资料的积累、造册及管理工作,做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7、每学期结合教学检查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落实教师讲课、教学态度、进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测验次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负责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化管理方案及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加大教研组工作考核的力度,争取多出教研成果。
9、负责教师业务进修的计划、安排工作;组织教师编写有关的教材、教学参考书,进行学术研究;积极参与上级教学研究学会的活动,搞好教学经验交流。
10、负责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资料的预定采购工作。
11、负责管理图书馆、图书阅览室、文印室的工作。
12、协助做好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参与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师职务聘请有关的考核工作。
教务处主任职责
1、主持教务处工作,组织全处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处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处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学期、学年的计划,组织实施,做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2、主持编制教学进程表,拟定教学管理制度,经学校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全面管理各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
3、组织和指导各教研组的教学教研工作,主持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4、全面管理各项日常教学业务,管理理论教学、实践性教学各个环节,检查、总结教学情况,掌握教学进程,组织教学资料统计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或评估。
5、负责考试和补考的全面安排、管理全校学生成绩。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考勤情况,审查公布补考名单。提出留级、休学、退学、复学、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报教学副校长批准。
6、组织全校性的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教育理论的学习,探索中职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规律,搞好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
7、协同办公室全面规划师资结构与数量要求,汇总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报校领导审批,执行师资管理与考核制度,参加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8、领导全校各教研组的工作。搞好学生评教工作。
9、审定选用教材报教学副校长审批,组织好教材的预订、保管及供应工作,审核课时津贴。
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分管工作。
教务管理人员职责
1、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提前做好开课计划、编制总课程表及班级课程表、教学进程表,送教务主任审批公布。
2、巡查课堂,检查教学日志,收集反馈教学质量的信息。
3、收集、保管教学文件及资料;及时整理并管好教学档案。
4、编排、印制各种教学用的表册。
5、办理代课、调课、登记停课、旷课及其他教学事故。
6、负责考试试题、试卷的收发。安排考场、考试日程和监考人员。
7、统计教师工作量,统计课时津贴。
8、协助主任组织教研、教改活动。
学籍管理人员职责
学籍管理是学校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全过程的资格管理。通过学籍管理,对学生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发展作出评价、记录,给予资格上的确认。遵照省教育厅颁发的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1、新生复查。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后的头三个月,以教务处为主,会同有关部门对新生进行复查。
2、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前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交费注册。教务员应把退学、休学的学生名单,复学学生名单和安排的班级通知有关部门,以便登记注册时校对。
3、全面进行成绩考核,教学方面由教务部门为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由学生处为主进行考核评定。
4、抓好学籍管理、成绩统计、上报补考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补考等工作。
5、核定和办理休学、复学、转学与更改学籍姓名等。
6、办理非处分性退学。
7、核定毕业、结业资格。
文印人员职责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校各类试题、练习题及有关资料的油印或复印。
2、各种文件、材料按性质、要求、缓急抓紧完成。严格执行各种文件、资料的文印手续,未经批准安排不得私自接受任务。严格做好有关文件内容及试卷的保管、保密和销毁工作。
3、做好设备的保管、保养和定期检修工作,节约用纸和其他材料,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誊印私人资料。
5、不得将誊印过的材料内容进行传播和扩散。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部职责
各专业部在教务处和实训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部门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指示和决议,协助教务处组织好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稳定健康发展,完成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任务,以达到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培养目标。
2、协助教务处落实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搞好专业班的教育教学工作。
3、组织编写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和各课程教学大纲。
4、负责组织本专业部的教研活动,开展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探索教育教学工作规律,认真研究专业建设的有关问题并就专业设置、调整及教改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5、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就教材选用、教师任课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6、根据学校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本专业部教师的业务知识培训,以及本专业新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7、加强学生专业思想的培养,组织学生开展专业技能比赛。
8、协助实训处组织开展各专业的技能实训、实习,负责审核实训计划。
9、组织学生参加实训和实习,负责学生实习作业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批改(答辩)、评定工作。
10、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专业部部长职责
1、认真贯彻和执行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落实教务处的各项教学工作安排。主持本专业部的工作,组织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完成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任务,以达到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培养目标。
2、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本部学期、学年和各项工作的报告和总结。
3、协助教务处落实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搞好专业班的教育教学工作。
4、组织教师编写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和各课程教学大纲。
5、负责组织本专业部的教研活动,确定教研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组织开展教育理论的学习,探索教学工作规律,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改革。
6、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认真研究专业建设的有关问题并就专业设置、调整及教改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7、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和分析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提高教学质量。
8、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组织教师选定教材,就教材选用、教师任课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9、协助实训处组织开展各专业的技能实训、实习,负责审核实训计划。组织学生开展专业技能比赛
10、领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实训和实习,负责组织学生实习作业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批改(答辩)、评定工作。
11、完成学校布置其他工作任务。
部长助理协助部长进行工作。
教研组长职责
1、主持教研组工作,组织业务学习,督促组内人员执行工作规范。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考核工作,执行考勤制度。
2、组织教师制定本组的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本组学期、学年和各项工作的报告和总结。
3、组织教师研究、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写授课计划。
4、组织好各环节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讲授、辅导、实训、实习、批改作业、成绩考核并登记、毕业设计和论文)。检查教师的工作质量,协助教师总结经验,及时纠正教学上存在问题。
5、严格组织室内各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包括命题、审题、监考、评分和试后分析等环节)。
6、组织教学研究活动,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执行听课制度,交流经验。
7、组织落实课程建设工作,搞好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
8、组织教师选好教材,做好教材建设工作。
教师职责
1、严格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教学大纲,按要求制订学期授课计划。认真执行教学过程规定;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认真上好每堂课,确保教学质量。认真做好课外辅导及作业(含实训报告)批改,评定学生成绩分析教学质量。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和实训。体育教师的辅导和作业形式为组织管理课间操,校内各项体育竞赛和校运会,负责训练运动队,参与学生军训,组织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2、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必须贯彻在各项教学活动的始终。担任班主任是教师应负的职责。
3、负责本课程的课程设计、实训、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的指导与答辩,确保上述实践性教学的质量。
4、参加本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习题集的题解、试题库、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指导书、挂图、教具、电教音像资料、教学参考资料等课程建议工作;参加实习实训室规划;仪器、设备的配备调试、制订实习实训规程、实习实训室的规章制度、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报告书、实习实训室的更新、改造等实习实训室建设工作。
5、参加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凡是学校或教研组举行的公开课,无课教师一律参加听课活动。
6、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学改革,开展素质教育;学习专业理论,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写出教学总结或论文。
7、热情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和身体健康,尊重学生人格,经常注意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并切实维护学生安全。
8、上课时,老师不得无故离开课室、不得接听手机或与人闲谈。
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1、采编
(1)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教学需要,掌握出版发行情报,及时收集、采购、交换各种图书,不断充实藏书数量和藏书质量。
(2)购进图书要及时验收、分类编目、入册、上架,做到准确无误,及时向读者通报介绍,未入库图书一律不外借。
(3)对各类图书资料进行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加盖藏书章,登记号,建立并保管本馆图书资料帐目。
(4)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编目加工,并将目录随书发到阅览室和书库,做到书卡一致。
(5)有系统地编制,组织和整理目录体系,保持目录的完整性。
(6)编制新书通报。
2、流通
(1)严格按图书馆借阅制度办理借阅业务,还书时要仔细检查,对逾期、污损图书等,应按图书馆制度处理。
(2)负责办理读者的借书手续和催还手续。
(3)负责藏书的保管、修补、剔除、处理和注销工作。
(4)负责书库管理,做好防潮、防霉、防蛀、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5)负责藏书和读者目录的组织工作,对入库图书及时整理上架,严格按相应规则进行图书排查目录。
(6)科学管理目录,随时对破损、丢失的卡片作补充,保持目录的完整性。
(7)熟练地掌握目录检索方法,热情帮助读者使用目录,接受读者的咨询。
(8)做好图书流通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9)负责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的订购工作,主动与各部门联系,了解师生在学习、工作上对参考书、资料的需求,及时组织订购。
(10)图书、资料、报纸、期刊应及时建账,做到账目清楚,每年定期进行一次清库查账工作。
3、教材管理
(1)做好教材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2)负责校内自编讲义,教材及其他教学资料的印制、保管发放和交流工作。
4、阅览室
(1) 负责阅览室的管理与开放。开馆时间每周不应少于40小时,寒暑假酌情开放。
(2)负责图书馆报刊、资料的领取、登记、建卡、上架、修补、注销、并组织报刊的装订。
(3)维持秩序、保持安静环境。加强责任,防止书刊、资料的损毁、撕去插页或丢失附图,保持书刊、资料的完整性。
(4)为毕业设计或写论文的学生提供查阅图书、资料的条件。
(5)做好书刊资料阅览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5、情报工作
(1)负责校内外情报交流,定期编制资料目录、专题目录等,将新信息及时传递到有关部门。
(2)负责内部资料的订购、领取、登记、建账及编目。
(3)推荐教师撰写的论文,对参加交流的文章做好收集和馆存。
(4)接受读者咨询,为读者查找文献资料。
6、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健医生职责
1、认真贯彻医疗卫生方针,以预防、保健为主,防治结合开展卫生宣传活动。
2、负责校医室药物采购工作。医疗处方要认真写清楚,对危重病人要及时送医院就诊。
3、检查饭堂、小卖部,是否贯彻执行《仪器卫生法》和卫生清洁制度。
4、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5、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主动热情为病人服务,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
6、对医疗器具、药品定期清点和清理过时变质药物,掌握医疗经费的使用,做好节约开支。
7、做好每月就诊人数、药片、经费使用情况月报表上交总务处。
8、由于处方失误、药片失效和治疗操作程序不当而造成损失,医护人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9、组织好学生的体检工作。
学生处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学校的各项指示和决议。
2、负责招生工作,并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军训及思想品德和纪律教育,开展“争先创优,建设文明校园”活动。
3、代表学校聘任班主任,每两周召开班主任例会,组织班主任学习文件,交流经验,指导工作,布置任务,检查和考核班主任工作。
4、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开展课外各项文、体、宣传及社会实践活动。
5、了解学生情况,检查学生纪律和卫生事宜,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6、负责学生的奖惩工作,办理学生入学注册工作。
7、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操行评定,根据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会同教务处,提出毕业、结业、肆业学生名单,报主管领导审批。
8、负责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核。
9、负责“三好学生”、“文明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等的考核,评优工作及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
10、督促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的电、信、访等方式的沟通,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争取家长协助学校教育工作。
11、负责毕业生推荐就业及思想教育工作。
学生处主任职责
1、主持学生处全面工作,组织全处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检查、督促、考核处室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本处室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2、审核班主任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审核班主任工作手册和总结。
3、定期主持召开班主任工作会,组织召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班主任工作先进经验。
4、审核学生奖惩工作和奖学金及困难补助。
5、组织班集体和班主任工作和考核工作。
6、协调各管理职能关系。
7、负责新生招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8、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分管工作。
职员职责
1、协助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工作。
2、负责学生证、胸卡等的办理和发放,收集和管理本处室的档案资料。
3、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及反馈工作,做好处室内各种文书处理工作。
4、汇总、公布班集体、班主任各项考核评比结果。
5、协助处室其他工作。
宿舍管理员职责
1、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学生生活服务的思想,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2、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协助订好住宿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办好交接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正确行使管理职能。
3、定期召开宿舍舍长会议、住校生会议,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教育并督促住宿生搞好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指导住宿生做好内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进行住宿生的思想工作。
4、教育并督促住宿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经常对本宿舍区域进行巡查,认真做好防偷、防火、防电(触电等)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协助做好防病治病工作。
5、教育并督促住宿生遵守作息制度和其他各项制度,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6、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重视督促指导,坚持评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7、协助学生处对学生宿舍区纪律、行为进行管理,对违反宿舍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8、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管理工作的直接领导和组织者,对班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努力使本班成为一个遵纪守法、团结向上、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集体。
3、经常与课任教师联系,及时掌握、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
4、组织和指导本班级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关心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加强生活管理,搞好内务卫生,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日常行为规范和较强的自我服务能力。
5、每天要关注学生出勤情况,对缺勤学生,要在当天通知家长,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学校。每学期和每一位学生至少做一次详细的谈话,了解学生心理及思想状况,对后进生每周至少作一次教育,并记录教育转化情况,直至学生表现良好。
6、组织和领导班委工作,定期召开班委会和班会课,班会课最少每月两次,班委会每月至少一次,指导班共青团开展活动。
7、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值周,督促、检查、落实本班课室、宿舍的清洁卫生制度,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
8、每学期与每个学生家长至少联系一次,家访不少于4次,应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取得家长的配合,共同教育学生,并做好记录。
9、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尽可能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按要求写好《班主任工作手册》,参加班主任例会,定期向学生处汇报工作情况,对学生严重违纪和特殊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学生处汇报、并协助处理。
10、负责做好学生的学期、学年鉴定和操行评定工作,填发学生家庭报告书,组织实施学生助、奖学金,“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比工作。
总务处职责
1、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努力为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为教师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经济政策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学校实际拟订各种实施细则,以保证党的各项经济政策的顺利执行。
3、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坚决与一切贪污盗窃和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作斗争。
4、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校内各项专款的使用分配方案,上报学校审批实施。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正确编报各项财务报表,供领导掌握参考。
5、根据学校经济条件与教学、科研、文体活动等需求,购置好各项教学设备、仪器、教具、图书及体育、文艺、医疗卫生、办公用品等,保证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的顺利进行。
6、管理好财务,健全财务制度。经常检查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及时做好经费决算,稽核并定期公布。财会账务要做到日清月结,账目分明,凭票齐全,手续完备。
7、管好学校财产,健全登记造册。执行入库验收,出库审批,经办签领,物品报废与注销,校舍、校具的管理维修等制度,做到低耗高效,使用合理。
8、做好基建工作的管理、用电用水的管理与维修。
9、校园的美化与管理和保护好公共财物,搞好公共场所及会议室、大礼堂的清洁卫生工作。
10、搞好教学场所及各处室的开水供应,安排好教职工生活服务工作。
11、食堂的管理问题。
总务处主任职责
1、负责总务处全面工作,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供后勤保障。
2、负责总务处人员考勤,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执行。
3、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学校财物的安全。
4、负责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后勤文件的处理和总务处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撰写。
5、负责校内基建建筑的申报、招标、报批等手续,检查施工质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6、做好后勤所需物资的采购计划的报批手续,督促检查采购工作的实施和意见反馈。
7、管理好校产,健全公物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校产入册登记,制定并实施公物保管使用及损坏赔偿制度,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每学期组织清查一次。
8、加强对危房、饮食卫生和其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检查,预防事故的发生。
9、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协助校领导整治校容校貌,保持学校环境的优雅和整洁。
10、负责学校供水、供电、通讯等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转。
11、做好防火、防雷等预防工作,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
12、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分管工作。
出纳员职责
1、负责办理全校现金收付工作,保证收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按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做好公款保管工作,公款不准放在财会室过夜;严防公款失窃。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账目清楚,账金相付,账目日清月结,每月编报现金出纳报表,向学校反映一次现金收支情况。
4、认真仔细审核收付凭证、转帐凭证和办理各种收付款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5、按时准确发放教职员工的工资、补贴。
6、积极参加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要有良好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7、勤俭办学,开源节流,及时反馈经费运行情况,做好学校财经收支参谋。
8、完成学校和科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会计职责
1、按规定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严格执行财会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把好各类各项收支关,做好学校财经收支参谋。
2、按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做到手续完备,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3、帐目要做到帐目清楚,帐金相符,帐物相符,帐目要及时准确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每月向校长汇报一次收支情况,做好每月的月报表送校领导审核签名。
4、每学期初做好本学期学校收支预算和学期末的财务总结,搞好每年年终财会各方面收支工作总结,为学校提供有关方面资料数据。
5、管理好支票、收据、发票等各种票据,做好发放、回收等登记工作。
6、按时准确做好教职员工工资、补贴的发放表和按办公室书面通知及时调整教职员工的工资、补贴。
7、责审核学校各类收支帐目,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搞好帐目把关工作。
8、负责管理装订、保管好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帐簿、报表等有关财务档案。
9、接受校领导检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完成学校和科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仓管员职责
1、后勤采购回来的物资,必须经仓管员验收并入库后才能领取使用。
2、仓管物资要做到保管科学,健全物资发放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与购买清单不符不入库,数量不符不入库,不合规格、质量要求不合格不入库。
4、把握好物资领用关。凡用途不明的不出库,手续不全的不出库。原则上教职工领取物资均经所属科室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其他人不得发放。
5、仓库物资原则上不外借,如教职工需临时借用,需填写借条(注明归还日期), 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借出。
6、负责仓库所有的物资的整理、放置、清理、物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等工作,做到有条理便于管理,并负责仓库中学生常借用的物资(如卫生清洁用具、其他劳动工具等)的简单维修工作。
7、负责物资回仓造册登记(型号、数量)等。
8、负责学生用品、卫生劳动工具等的发放、借用等。
9、负责每月(每学期末)库存物资分类统计盘点工作(总务处派人一起盘点)。将领用库存情况制表报总务处。
10、执行学校和总务处的有关规定。
水电维修员职责
1、负责全校水电、管道、通讯、给排水系统和后勤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校性的系统检查,发现有用水、用电设备等隐患的要及时填写好维修单上报总务处,并及时维修。
3、在校内设立水电报修箱,报修电话,及时收集报修信息;及时维修损坏的水电设备。所需安装及维修的项目都得以报修单手续进行,且每次维修后要在报修单上填写好维修结果或在记录簿记录(指公共区无报修单的)。每月初把上月维修情况汇总到总务处。
4、日常负责维护学校的照明设备,电风扇,电表以及通讯、水龙头、阀门、管道等,保证学校的水、电和通讯设施正常运作。
5、负责学校小规模的水电设施的安装和检修和学校内教职工宿舍水、电抄表工作。
6、根据学校实际,制定购置计划,由处领导及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进行采购,入库才领用。
7、做好学校和总务处临时交办其它的工作。
采购员职责
1、负责学校一切零星建筑材料、五金、水电器材及书籍、簿册、教学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工作。认真熟悉业务、摸清市场动态,在不妨碍教学实验情况下买回物品。在办货时要注重轻重缓急,并精打细算,勤跑多问,力求节约,采购物品要及时运回学校,交保管员验收。
2、负责办理因公出差的车船票工作,竭尽全力为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办好有关事宜。
3、负责传送学校的来往公文和邮递文件等工作,递送文件、报告,要有签发记录。
4、负责教材、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的运输工作。
5、努力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
校产管理员职责
1、认真管好校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对新添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及时做好验收、编号、登记等工作。
2、建立必要的清购、验收、领用、报废等制度。做好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物品的帐目。定期与学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工作,做到帐帐相待,帐物相符。
3、定期检查各组室及各班级的课桌及其它校产的使用情况。每学期结束前收回各班所领用物品(书报架、窗帘、钥匙等)。
4、确立为教学第一线优质服务的思想,及时做好教学设备的配备工作,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处理好对公物的赔偿。
5、严格把好验收关,凡属伪劣商品一律拒收,督促相关责任人退货。管好仓库,保持仓库的整洁,杜绝浪费或公物私用。
6、协助总务主任,组织人力、物力对校舍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及时做好报废工作积极提出添置更新的建议。
7、协助总务主任,
8、保管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一定要办好工作移交,并由总务主任进行监交。
实训处岗位职责
负责全校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实施和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及负责实验实训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1、实验实训教学设施是现代化教学手段,是职业学校进行技能教学的基地。实验实训教学水平是评估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实验实训教学是全面实施各专业教学大纲和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实验能力、生产劳动技能和开展科技活动的途径。应充分认识实验技能教学的重要性,加强对实验技能教学工作的管理指导,定期开展实验技能教学质量检查以及对教师实验技能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2、根据学校和各专业发展的需求,参加制订实验室达标建设规划和充实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实验室的综合配套建设(包括技术装备、人员配备以及管理制度等)。负责实验设备的增添、更新、借出、报废、报损设备的审定工作。填报实验室有关年(季)度统计报表。
3、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准备制度、实验记录制度、设备维修保管制度及安全防护制度等),并负责检查督促实施。
4、制定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的配备标准。积极开展实验教学、仪器开发和实验室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研究,组织本处人员学习业务、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参加有关专业科组的教研活动,征询意见,改进工作,提高实验质量。
5、按照各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协同专业教师安排教学实验开设计划,检查督促教学实验的开设与实验质量的提高。
6、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实训室,开展课外实践和科技活动,组织指导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主动与劳动部门合作,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考核,逐步推行“双证书”制度。同时,为适应当地经济建设的需要,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
7、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实验实训教学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实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意见。搞好实验设备的技术管理和通用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做好重要设备的使用检查,审定设备的维修与零部件的更换。
8、协同总务处做好实验实训室的日常性修缮工作,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实验实训室整洁。注意安全用电,节约水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实训处主任职责
1、主持实训处日常事务,组织全处人员按学校要求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检查及考核处内工作人员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2、加强对实训教学的管理指导工作,组织分管主任制定每学期实训教学计划。实训大纲及教学指导书。负责督促各专业部执行、实施计划情况的进展,并指导协助处理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实验实训教学的顺利进行。
3、根据学校和专业发展需求,主持组织制订各实训室达标建设的规划。负责实验实训设备的增添、改造、调配等工作。
4、负责制订各实验、实训室的规章制度及教学管理制度,并组织检查、督促,并协同总务部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设施的日常性修缮工作。
5、协助学校领导、提供实训指导教师的外出培训名单。从各个渠道培养双师型教师创造有利条件。
6、根据各专业部的教学要求,组织各专业班学生参加各项技能证书的考试工作,并主持组织考点考场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分管工作。
计算机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职责
1、管理员职责
(1)做好计算机房及有关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及磁盘的保管工作。
(2)学生上机时应协助科任教师管理好学生,做到对号入座,填写好上机卡;下课时应检查督促学生随手关机并带走废纸杂物。
(3)每部机都必须建立使用登记及维修档案。
(4)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计算机房使用规则,对违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
(5)保持机房及有关设备的整洁,组织学生做好计算机房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2、兼职维修员职责
(1)计算机及机房内有关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检查修复,并做好维修档案的记录及验收。
(2)对本人不能修复的计算机及有关设备应及时向实训处主任报告,并提出处理的建议。
(3)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正常的教学需要。
(4)需购买有关维修元件时应严格履行上报审批手续。
(5)注意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扩散或交叉传染,发现设备有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消除。
计算机实训室指导教师职责
1、熟悉计算机机房的各种设备的操作性能及使用规则。
2、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及上机课要求。
3、按任课教师的教学要求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际操作,并在上课过程给学生必要的辅导。
4、协助科任教师管理好学生,对不按操作程序或不遵守规则的学生应及时发现并给予纠正或批评教育。
5、协助管理人员做好机房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工作。
6、专任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实训过程,并按规定给予记录、总结,并把每次实训情况按表格填写上交实训处备案。
语言教学室工作人员职责
1、管理员职责
(1)做好语言教学室有关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工作。
(2)学生上课时应协助科任教师管理好学生,做到对号入座;下课时应检查督促学生随手关机并带走废纸杂物等。
(3)每个座位必须建立使用登记及维修档案。
(4)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语言教学室使用规则,对违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有损坏设备者应通知科任教师并协同处理,同时应上报实训处主任。
(5)保持室内及有关设备的整洁,组织学生做好语言教学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2、兼职维修员职责
(1)语言教学室内有关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检查修复。并做好维修档案的记录及验收。
(2)对本人不能修复的设备或故障应及时向实训处主任报告,并提出处理的建议。
(3)定期对各种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正常的教学需要。
(4)注意了解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或问题,及时加以排除和向实训处提出改进的意见。
语言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熟悉语音室的各种设备的操作性能及使用规则。
2、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及使用要求。
3、按任课教师的教学要求协助任课教师调试好有关设备,并在上课过程对学生正确使用有关设备给予检查和指导。
4、协助科任教师管理好学生,对不按操作程序或不遵守使用规则的学生应及时发现并给予纠正、批评、教育。
5、协助管理人员做好语音室有关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6、专任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实训的过程,并按规定给予记录、总结,并把每次实训情况按表格填写上交实训处备案。
实验室勤杂人员职责
1、负责实验楼公共场地(楼梯、走廊)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工作。要求公共场地每天打扫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卫生间每天清洁一次。
2、服从工作需要完成临时性突出任务。
工会委员会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党总支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每学期工会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和小组长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情况。
2、根据工会章程和学校实际情况,定期召开教代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3、传达上级有关指示、文件,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4、发挥工会组织作好党联系群众纽带的作用,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5、组织开展“教书育人”、“爱本职,做主人”等为人师表活动,加强会员本身的思想建设,做好工会的组织工作。
6、组织开展评选先进,发扬成绩的工作。
7、协同人事、团委抓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女教职工工作。协助做好离休、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育龄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8、组织好企业文化娱乐活动,定期举办有关讲座、培训班,协助行政做好职工业余教育工作。
9、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10、根据财务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有关物品的管理工作。
工会主席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工会工作,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制订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2、参加党总支、行政、工会的联席会议,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和规章制度的制订。
3、审批工会经费、决策和基金的使用方案,并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4、负责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工会小组开展各项活动。
5、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宣传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
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分管工作。
共青团委员会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团委和学校党总支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会和支部书记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组织开展对全校共青团的组织思想教育,选择有利时机组织一些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的大活动,开展有意义的系统教育活动。
3、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内“三会一课制度”,做好新团员工作,建立和健全团支部的支部工作记录簿,团员荣誉等工作档案,整理保管有关文书档案。
4、关心学生的正当利益,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教学、体育卫生、劳动实习、课余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同学校加以改进。
5、在党总支领导下,组织开展“团员评议”,一年一度的“创三好”活动和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6、组织开展教职工团支部的工作。配合行政和工会做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
7、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上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8、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开展多项工作。协同学生会,指导“北斗星”文学社及有关黑板报的出版工作。
9、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0、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11、做好团的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团的任务。
团委书记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团委工作及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学生会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团委工作会议,制定校团委工作计划。每学期举行一次新团员宣誓活动。
2、负责新团员的发展、组织关系的转入转出及团员档案管理,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
3、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团委会、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参与教育管理。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培养学生干部。
4、接受校党总支领导,及时向校党总支汇报团委会工作情况与团员、青年学习思想动态,参加校行政会议,并向团员、青年传达有关精神,执行有关决议。期末认真作出书面总结。
5、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并接受其领导,参加上级团组织召开的团干会并认真传达有关精神。最大限度地动员班、团干部参与学校管理,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
6、协助学生处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做好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党、团校的培训工作。
7、向上级团组织和校党总支负责,接受全体学生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定期收集有关方面的工作意见与建议。
8、完成上级团组织、学校党、政、工交给的其它任务。
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分管工作。
下 篇
行政管理
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根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宗旨和依据
办学宗旨: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促进汕头经济特区建设的发展,培养特区建设需要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和从业人员。发挥重点职校的示范作用,探索发展汕头特区职业教育的新思路。
办学依据:以《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作为学校办学的法律依据;以汕头特区建设发展对人才的有效需求作为学校办学的发展依据;以坚持育人为本,建立和不断完善以素质教育为基础的人才教育模式作为学校办学的改革依据。
第三条: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纪律、职业习惯、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掌握直接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必须的中职程度文化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有健康体魄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和从业人员。
第四条:学生来源和学制
招收经市统一招生考试,由市招生办公室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第五条:教学语言文字
实行普通话及汉字教学
第六条: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总支起监督保证作用。重大决策经过校长办公(扩大)会议讨论,校长在充分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2、学校设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实训处和总务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校行政事务、人事和学校保卫等工作;教务处负责管理教学工作;学生处负责处理日常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实训处负责做好学生专业技能培训、对外培训和电教实验设备维护、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管理学校财和物、基建维修和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3、学校对全校教职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并建立每学期的评估考核制度。
4、专任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职员实行坐班制。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是汕头市教育局的直属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汕头市教育局。
第八条:校风
学校的校风:文明、勤奋、敬业、进取。
第二章 学籍管理
第九条:入学
1、每学年招收新生由教务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拟定本校各专业新生招生计划,经校长会议(扩大)审定上报。
2、录取新生必须是有填报本校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参加市升高中招生统一考试,符合招生部门确定的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与录取条件的考生。
3、招收的新生由教务处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设置实际负责编班并张榜公布,新生凭市招生办和学校共同盖章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期限到校报告,办理缴费注册手续便可入学,愈期不保留学位。
第十条:休学 复学 转学
因病不能继续坚持学习的学生须持医院建议休息治疗的证明,由家长申请,经校长批准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满复学时,需持医院健康证明向教务主任办理申请复学手续,不能复学者,持医院证明可再休学一年,休学二年仍不能复学者,应予退学,不保留学籍。
凡申请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需持原校所发给的转学证明,本市户口及有关材料,到学校教务处报名。经教务处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学校各年级各专业学位情况向校长提出建议,经校长同意接纳后按规定办理学籍手续。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
第十一条:升级与留级
1、学生每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者或只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准予升级。
2、非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经补考后仍有二门及二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可随班试读,学年结束时需再补考一次。
3、在同一学年内,经补考后,累计仍有二门及二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级。该生所学专业如无后读班级,应服从学校安排。
4、学生第二次留级者令其退学。
5、毕业学年学生不得留级。
第十二条:表彰与处分
1、学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中职学生守则》和《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符合三好生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三好生每学年评定一次。
2、班委以上学生干部符合优秀学生干部条件者,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
3、学生能自觉遵守学校“学生文明行为要求”,且表现较为突出,符合文明学生条件者,由学校授予文明学生称号。文明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
4、某一方面成绩显著或参加校级以上有关竞赛获奖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5、对违纪、违法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等处分。
6、表彰或处分学生须经学生评议,由班主任提出和征求任课教师意见,送教务处或学生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开除学籍处分须经市教育部门审批。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原则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课程设置
根据专业课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和选修课。
1、德育课
2、文化课
3、专业基础课
4、专业技术课
5、实习实训或社会实践
第十五条:教材
采用广东省教育厅统一编写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化基础课及专业课教材或国家教育部规划教材,部分采用校本(自编)教材。
第十六条:实行学分制教学
为了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0号)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订)》(2005年5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从2006年秋季入学的各专业新生开始实行学年学分制,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要求,因材施教,为学生提供开云登陆入口-开云(中国)的选择余地,真正做到面向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多方面培养学生能力,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七条:考试和测验
1、考试:
每学期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为:期中考试和学期考试。考试科目根据每学期开设的学科及教学实际情况由教务处确定。
专业基础课在完成该课全部教学内容后举行结业考试,一般结合学期考试进行。
专业技术课应根据各科实际分为卷面考试和实际技能考核,实际技能考核一般结合参加劳动部门等级证书考核进行。
平时测验由各学科自行安排,一般要求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第十八条:校历
学校执行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高中阶段校历
第四章 管理系统
第十九条 行政管理系统
┏━教务处
┏━教学管理副校长 ┫
┗━实训处
┃
┏━┓ ┃
┃校┃ ┏━办公室
┃长┣━━━┣ 行政后勤副校长 ┫
┗━┛ ┗━总务处
┃
┃
┗━学生管理副校长 ━学生处
第二十条 党组织领导系统
┏━团委
┏━━━┫
┗━民主党派
┃ ┃
┏━┓ ┃ ┏━第一支部
┃党┃ ┃ ┃━第二支部
┃总┣━╋━╋━第三支部
┃支┃ ┃ ┃━第四支部
┗━┛ ┃ ┗━第五支部(离退休教工支部)
┃ ┃
┃ ┏━工会委员会
┗━━━┫
┗━妇女工作委员会
第五章 校产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校产管理和保护
学校的一切固定资产、教学设施属国家财产,全校教职员工、学生都有保护校产的责任和义务。
校产的登记由总务处负责,总务处设有专职管理员负责全校校产的管理。
校内实验室、实训场所的设备由培训处负责管理,各室设专(兼)职保管员,负责本室设备的管理。
图书馆的图书、设施由教务处负责。
第二十二条 经费管理
学校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办学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师生员工艰苦奋斗的教育。
第二十三条 收费
学校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校长负责解释,不完善需修改时由校长提议,经行政会议讨论修改。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教代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思想,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而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学校提出的有关决议的实施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第七条:校长每学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处理有关提案,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职权。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
第八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行使职权,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领导班子行使指挥职权。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及代表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
(一)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以教学为主,总代表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人数的30%(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60%以上),代表的构成还须注意老、中、青、妇、非中共党员的比例。
(二)代表条件:①凡本校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③有政策观念和参政议政能力。④有全局观念,办事公道,有原则性,作风正派。⑤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⑥热心公益,乐于为群众服务。
(三)代表的产生:以处室、教研组为单位(人员归属以其本人所属处室或教研组为归属选举单位),各处室、教研组按党总支、工会联席会议拟定并分配的名额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出其单位的教代会代表。另,学校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处室正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工会委员为教代会自然代表,不占分配到各处室、教研组的名额。
(四)代表实行常任制,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教职工监督,必要时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和补选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
2、有权就大会的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询问。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起表率作用。经常听取并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办事公道,不谋私利。
4、积极主动地参加教代会活动,努力宣传、切实贯彻大会决议,做好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5、为学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第十二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应占多数。大会选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教代会决议的落实和指定专人负责提案的审查落实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三年。遇有重要问题,经教代会执委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或教代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经学校党总支批准,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大会的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吸收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请大会通过。对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应认真执行,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应向教职工和有关部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若干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举行有关人员的专题会议,其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十七条:教代会闭幕后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校党总支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经校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经执委会同意可组织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随时听取和向上反映代表、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接受和支持合理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执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提案的审查办理和具体操作在教代会执委会直接领导下,由工会专职干部或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试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和修改权在学校工会。
会议制度
一、学校会议包括党总支会、校长办公会、行政干部会、政治学习会、业务会、校本培训会、教务工作会、班主任会、教职工代表会等,党总支会、行政干部会和政治学习会一般由校长主持,业务会和校本培训会由教务处主任主持,班主任会和教研组会由各分管人员主持,教代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主持。
二、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各学科与会人员,要加强学习和思考,熟悉掌握本职工作内容、要求、规律和特点,做好日常工作的考核记录。从学习和活动储备上、资料、事实整理上做好会前准备。
三、正式会议前必须召开领导班子和会议相关人员的碰头会,做好设计(如会议时间、地点、到会人员及会议的形式和程序),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并准时到会。召开重大会议要提前印好相关资料,送往各个部门或相关人员,以便开会时商讨,保证会议的效率。
四、会议所讨论的中心开会时必须首先明确体现;会议力求简短、高效。议题要尽量小而少,要尽快形成议案和方案。要解决实际和具体问题。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五、开会时主持人或参会人员的发言要准确、具体、到位,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2-8分,要尽量使用普通话。主持人要少发言,主要对流程发言, 使每个人充分发言,控制每个人发言时间、次数,保证议题集中。参会人员要围绕问题讨论并提出方案,不发重复意见,不谈与主题无关的事情,表达不同意见向主持人说话,不要向不同意见者说话。预留适当时间对下次会议提出讨论议题。
六、端正会风、精简会议,提倡三短(开短会、说短话、发短文),坚持三不(不用开会解决的问题就不开会、能合并的会议就不分开、能开小会解决的就不开大会),避免五无(提案无建议、会前无准备、发言无中心、讨论无结果、贯彻无反馈),要达到会议目的,按时结束会议。
七、会议中全体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听,积极记录或发言,不允许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备写教案等。会前一律关闭手机,他人发表意见时不得在下面小声讨论,要尊重他人。
八、会议实行签到制或点名制,对迟到早退或缺席人员按教职工考勤办法执行。
九、学校每周会议召集如下:星期一下午召开行政例会;星期五下午召开政治学习及业务会议(全校教职工大会),学校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把本周内要进行的校本培训、信息技术培训、教研、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内容交叉安排。
十、全体与会人员要及时理解、准确领悟会议精神和决议,尽快贯彻落实到各自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会议布置的相关工作不按时限要求办理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理。
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提高依法治教、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体现广大教职工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强化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班子建设,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产生,进一步提高办学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教会的精神,以教育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实效的原则,依法治校;结合我校作为今年全市第三批依法治市试点工作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校务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设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班子,提高办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校务公开内容
(一)学校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学校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4、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拨款、各项收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办班办学和其他教学科研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5、课时补贴、考勤与酬金发放情况,奖惩与货币分房、住房公积金、房租变动情况,各种社会保险、辅助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
6、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拨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7、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9、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10、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11、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12、外出(含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13、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4、学校的校办产业、食堂承包、门店租赁、资产管理使用变动等情况;
15、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学校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1、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学校发展规划;
2、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3、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4、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和结果等;
5、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
6、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
7、教职工招聘条件、程序和结果;
8、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9、学生学(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入党、入团、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10、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校务公开形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等;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在内部资料、校刊、广播等校内媒体发布;
4、运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或校园网等;
5、定期召开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会议;
6、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除以上形式外,还可采用发送书面通知、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等形式;
7、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四、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
2、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每月一次例会,对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由工会主席、纪检干部、教职工代表和民主党派代表组成。
3、通过不定期召开各类师生座谈会,通报校务公开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
4、设置校长信箱,及时接纳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办学水平。
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一、目标:
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水平。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关系、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法律文书依据:
《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三、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设立: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由校长担任
副组长:外聘法制副校长
组 员:由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同时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2、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小组。
3、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分别由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各组工作职责:
1、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工会共同讨论制定,交教代会通过,审定后执行,合法、公正、公开。
(2)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3)全面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实施工作。
(4)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
(5)宣传、落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1)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做到“四落实”: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内容:《宪法修正案》、《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2)负责家庭的协调、联系,定期听取意见,保证法制教育的普及。
(3)学法用法的工作总结。
3、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小组:
(1)宣传、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受理、处理师生校内申诉案件
(3)以书面形式宣布处理决定
4、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安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预警制度,努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
生。
(4)做好应急处理,负责向上级报告。
五、具体工作:
1、校长行政负责,民主监督管理模式。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学校实行教代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
3、学校按教育的不同学科健全、完善组织,研究氛围浓厚。
4、办学活动以道德教育为先,坚持素质教育,逐步形成优良的校风。
行政人员守则
为了努力加强领导班子和行政队伍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工作,适应提高教学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需要,特制定本守则,作为共同考核的依据。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滥用职权,不搞特殊化,不谋私利,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坚决反对官僚主义。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一切从实际出发,注意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做到实事求是。
4、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领导。
5、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讲协作。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搞好部门之间的协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反对“一切向钱看”;不扯皮,不推诿,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6、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办事认真、负责、准确、迅速,讲究效率,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工作中要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反对 “我行我素”,马虎应付,得过且过。上班时间不打牌不打麻将。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一流成绩。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接受任务不讲价钱,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在上班期间办私事。
8、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9、待人文明礼貌,热情、和蔼、谦虚、谨慎,不盛气凌人,不讲粗话、脏话。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讲究清洁卫生,节约水电,注意安全防范。重视行为规范,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生活艰苦朴素,穿戴整洁大方,“为人师表”,给学生良好影响。
10、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戒骄戒躁。
11、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服务育人,教书育人。
12、提高警惕,加强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教职工继续教育(学历进修)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优化知识结构和拓宽专业知识,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师的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实践能力,成为合格的“双师型”教师,进而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学校鼓励教职工,特别是专任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历未达标者应积极参加在职学历进修。现对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学历进修)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参加继续教育对象:
1、学校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新教师须参加新任教师培训,专任教师要参加教师职务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计算机全员培训以及各种公修课培训等。
2、专任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要通过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取得技能证书,成为“双师型” 教师。
3、学校鼓励教职工尤其是学历尚未达标的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学历进修原则上按原专业或岗位对口报读。
4、已获本科文凭,确因工作或业务提高的需要,需继续参加研究生或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第二专业学习的,提出申请后经校长同意,方可报读。
二、报读办法:
1、专任教师参加新任教师培训、教师职务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原则上由学校指派,参加计算机全员培训以及各种公修课培训须到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可自行报名参训,部分专业教师为取得技能证书须到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可自行报名参训。
2、凡要求参加学历进修的人员,须在报考前写申请,连同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报办公室,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报名参加进修。
3、参加脱产进修人员在学习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岗人员相同,但不享受岗位津贴和工作性的奖金;不属岗位性质的津贴、补贴按在岗人员对待。
三、学费分担办法:
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学费采取由学校、个人分担的办法。
1、由学校选派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校报销全额费用。
2、专业教师经申请同意后自行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合格证书,学校报销全额费用。
3、属参加学历达标进修的人员,学费分担按个人负责40%,学校负责60%处理。
4、属参加研究生或已获本科文凭后的第二专业学历进修的人员,学费分担按个人负责70%,学校负责30%。
5、已批准正在就读的人员,凭每学期成绩合格通知单或毕业证书申报学费报销。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的,需经学校批准方能退学,未经批准自行退学者已报销的学费在其岗位津贴中扣回。
6、从外地、外校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已在参加进修学习的,其学费从调进的当年起按以上办法分担。
7、参加计算机全员培训、公修课培训以及其他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指令性培训,原则上按上述第3条处理。
本规定从2008年1月起施行。施行过程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或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将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再作调整。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管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奖勤罚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考勤管理制度。
一、学校教师实行弹性上班,职员实行坐班。考勤包括上课、坐班、会议、教研活动等四项内容,职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签名。当月保持全勤,发给全勤奖金80元。
二、职员每月的坐班迟到、早退不得超过3次(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上班时间需要提前离开者,必须经校长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会议、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每次不超过10分钟)一次者,扣除当月奖金20元,月累计两次者,不发当月全勤奖。
四、因病须请假者应于当天正常上班前委托亲属或打电话请假,事后补交病假证明。病假每节课从工作津贴中扣除课时补贴,因公的病假另作处理。
五、因事须请假者应事先亲自取得校长准假。请假一节从工作津贴中扣除8元。
六、旷工一节从补贴中扣除16元,旷工一天以上不发当月补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处理。
七、教师应按教务处编定功课表上课,有特殊原因需调课者须经教务处同意。代课一律由教务处安排,没有特殊情况拒不代课者,按旷工论处。
八、婚假5天,晚婚假15天;产假105天,已办理独子证的加35天;男教工看护假10天;丧假3天。超过规定期限的病假、事假、旷工等,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九、全学期上课、坐班、会议、教研活动全勤者,期末视学校经济情况加以奖励。
十、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计,其他人员考勤由办公室统计,逐月公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全体教职员工监督,并共同遵守。
教职工内部岗位津贴方案
(
为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校内运行机制,发挥管理效能,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增强干部和教职工的责任感,根据学校教职工的岗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现阶段本校教职工岗位津贴试行方案。
一、岗位津贴力求体现奖勤罚惰、多劳多得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使教职工的工作绩效与经济收入挂钩,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岗位津贴随学校经济收入的多少而浮动。
二、教职工课时(岗位)量的核定及补贴
把行政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及备课组长等职务(岗位)的工作量折算为教师的课时工作量,根据职务档次定分数(以每周为单位):
1、行政人员:
(1)校长260分
(2)副校长240分
(3)主任200分
(4)副主任160分
(5)处室主办人员120分
(6)工作人员100分
2、教师每周以10节为基本工作量计算,10节以内的每节10分;任满10节以上的,第11-15节的每节按20分计算;第16节以上每节按30分计算;试用期内的教师每节9分,高级教师每节11分。每备一节时的教案加2分。
3、教师兼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行政干部兼课的,在原节数的基础上加上兼职节数。
(1)班主任每周加60分。4周一次班级管理获达标的,奖励班主任100分;获优秀的,奖励班主任150分。
(2)教研组长每周加40分、副组长每周加20分。
(3)备课组长(同级同科2人以上)每周加10分。
(4)担任试用期教师的指导教师每周加20分。
4、由教务处临时安排代课的,以增加的代课实际节数计算,每节15分。
5、教师开设讲座,每次以30分计,专项任务视实际情况计发津贴。
三、其它补贴
1、教职工参加以下活动者,视不同类别给予补贴:视听课每次2分;体育组教师组织课间操每次3分;组织体锻课每节4分,器材员每节2分;文艺排练和体育训练每节8分、协助人员每节3分。
2、教职工三休时间和双休日因工作需要,经领导认可,需到校加班或参加校外活动的,每场按行政干部30分、教师和职员25分、临工20分给予补贴。
3、参加双休日值班的保卫人员、每晚值班的教职工,每班(每晚)校本部给予25分补贴,广厦校区给予35分补贴。参加节日值班的教职工每班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4、参加中午管理学生留校值班的教职工每天给予20分补贴。
四、效益奖励工资
分为月全勤奖和期终效益奖两种:
1、月出满勤且完成工作任务者,发给教职工全勤奖80分。
2、期终效益奖等次在每学期结束前根据有关评奖条例确定。
五、考勤扣款条例
凡月缺勤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扣发当月奖金及津贴费。基本原则是:公假不扣,病假从宽,事假从严,旷工从重。涉及扣除本岗位津贴以外的工资和津贴(财政拨款),将根据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教职工请假期间各种工资及津贴的扣发规定。
1、请病假4天(含4天)以上至一个月内者,扣除当月全勤奖,同时按其缺勤实际节数扣除;病假超过一个月者,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2、一个月内请事假累计在4天(含4天)以上至10天内者,扣除当月全勤奖,同时,按其缺勤实际节数扣除;超过10天以上者加扣除市规定的有关津贴和工资。
3、教职工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全勤奖及缺勤实际节数,同时加扣市规定的有关津贴和工资;缺勤时间超过10天者,停发所有工资和津贴。
4、教职工因请假没有参加校会、班主任会议、科组会议、科组活动等集体活动的,每次扣全勤奖20分,并按每次集体活动折合1节时扣除其缺勤实际节数;行政人员上班迟到第1次扣全勤奖2分,第2次扣全勤奖6分,第3次累计扣全勤奖14分,第4次扣除全月全勤奖;第5次以上扣除当日全额课时津贴。教师跟班视听课、上课迟到或提早下课第1次扣全勤奖2分,第2次扣全勤奖6分,第3次累计扣全勤奖14分,第4次扣除全月全勤奖;第5次以上扣除当日全额课时津贴。
5、请假手续的办理。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至一周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病假超过一周应附医生证明,请事假超过三天应附请假报告。婚假、产假、计生条例规定的看护假、探亲假及丧假按制度给假(不发给岗位津贴,请假在规定时间内,婚假、计生条例规定的看护假、丧假不扣全勤奖,探亲假不给全勤奖,产假只给当期全勤奖)。请假审批表及证明送办公室存查。
6、考勤登记办法。校性会议由办公室核查登记,其它活动由所属主管处室登记;教师考勤由教务处逐月汇总送总务处,职工考勤由办公室逐月汇总送总务处。
六、寒、暑假期间,除发放档案工资外,其它津贴视学校的经济状况而定。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档案是在学校各项工作的具体体现,对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管理好学校档案并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
二、档案室人员要明确分工,并专人负责管理好各种档案。
三、档案管理要求做到:工作及时,资料齐全,情况准确,查阅方便,保管安全。
四、档案室必须做好分类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学期结束或年终及时将各部门档案统一归档。
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借用档案要履行手续,按时收回,复制、摘抄档案内容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严禁涂改、乱画、批注、撤换档案材料。查阅时严禁吸烟,不得将茶水、墨水泼洒在档案材料上。
六、领导经常指导并检查档案管理工作,检查档案的保管和使用情况,防止遗漏、损坏、丢失。保管人员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教师申诉制度
第一条 为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高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校教师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其他人员侵犯的,可以提出校内申诉:
1、认为学校侵占、克扣、挪用自己工资的;
2、认为学校或其他人员有侮辱自己人格尊严等行为的;
3、认为自己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受到侵犯;
4、认为其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
第三条 校长办公会是受理校内教师申诉的机构,其设立必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校长办公会由学校领导,各处室主任、工会主席等组成,成员一般6~10名,办公会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
第五条 教师或其近亲属在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30天内向校长办公会提出申诉(法津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诉申请书要写明申诉人自然状况,被申诉的事实、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等,申请书一式三份。
第六条 校长办公会在接到申诉申请书5日内做出是否处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校长办公会在讨论、审核后,认为申诉理由成立的,依法做出维权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或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校长办公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八条 校长办公会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 校长办公会在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笔录,并交申诉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 校长办公会在处理申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可以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与处理决定书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校长办公会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可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被申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驳回申诉请求。
2、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或规章规定的职责,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3、被申诉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或规章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校长办公会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应当制作申诉处理决定书,由校长办公会主任委员署名,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 申诉处理决定书送达申诉当事人,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申诉处理决定书即发生效力。
教育教学管理
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管理规定
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是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加强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根据我校学制,对教学文件和主要教学资料管理规定如下:
一、国务院、教育部、省教育厅、行业等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教学方面的文件,由学校统一管理;根据需要,经批准,教务处、专业科组、文化科组可保存其复印件。
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现行制度,教务处、专业科组、文化科组必须齐全,专人管理。学校档案室及时存档。
三、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基本技能训练大纲,教务处、专业科组、文化科组必须齐全完整,专人管理并长期保存。
四、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计划、授课计划、第二课堂教学计划,专业科组、文化科组必须齐全完整,专人管理,并长期保存。
五、教案由任课教师个人完整保存,一般保存二年。
六、学校教学任务书、总课程表、教学进程表,教务处、专业科组、文化科组要齐全完整,专人管理,保存期二年。
七、学校教学工作规划、教务处教学工作计划、总结、专业科组和文化科组工作计划、总结、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录本,教务处、专业科组和文化科组均要存档。
八、教学检查评估记录、教室日志分别由教务处专人管理存档,保存二年。
九、教学工作统计表,由专业科组和文化科组专人管理,保存期三年。
十、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位教师年度任课、进修、职称评定、业务考核、教学成果、教学事故等情况及时入档,长期保管,当教师离休、退休、调离教师岗位或调出时撤销或转出。
十一、考试课试题、考试卷、试卷分析,分别由专业科组和文化科组指定专人完整保存,保存期一学年。学生考试、考查成绩单,教务处、专业科组和文化科组均应保存。专业科组和文化科组应及时将学生成绩登入学生学籍卡,保存到学生毕业后,移交学生处,长期保存。
十二、教学工作通报(教学情况通报、教学事故通报),专业科组和文化科组、教务处均要存档,保存一年。
十三、对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决定,学生留级、退学、肄业决定,教务处、专业和文化科组均要存档,保存三年(五年)。
十四、教学参考资料、学术杂志、学术论文、兄弟学校交流材料,分别由专业和文化科组、教务处指定专人管理并保存。
十五、学校教师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在校内外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教务处存档。均要存放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收入业务档案)。
十六、学校、教务处下发的有关教学活动安排、教学检查等方面的通知,专业科组和文化科组保存二年,教务处存档三年。
十七、其它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根据具体情况存档。
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课堂教学
(一)计划
1、学期初要根据教学任务、教学大纲、校历、学期教学进度表,结合任课班级实际,认真制定学期教学进度计划。
2、教学进度计划:即授课计划,授课计划要列表说明,包括:授课周次、节次(或课时数)、章节名称、内容摘要、课型、教具、课内外作业题号(或题数)、阶段测验、复习、实验、实训教学等安排,成绩考核的方式,次数,并附有编制说明,注明使用的班级、学期。(
3、学期授课计划应一式三份(实习、实训计划为四份),于开课前一周之内交教研组长初审,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分别存于教师、教研组和教务处各一份。实习、实训计划存一份于实训处。
4、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不得轻易改变。如遇特殊情况,对内容增删、时间增减超过授课计划一周的较大调整,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理由,经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主任或实训处批准,由教务处备案。
5、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要不定时自查,核实计划的落实情况,并针对教学的实际需要加以适当的改进,确保计划得以圆满完成。
(二)备课
1、备课是钻研教材,写好教案上好课的准备。开学前备好两周的教案。备课前要领会教学大纲的要求,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并根据学生情况和教学环境确定教学方法,一课时写一教案。
2、教案(又称课时授课计划)
①包括:首页(授课日期、课题、教学目标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及教具。
②课型应注明是新授课、复习课、考查课、讲评课、实习课(练习课)。
③板书设计。
④教学过程(含复习、提问、引入讲授新课、课堂练习的配备等)。
⑤课堂小结。
⑥布置作业(含布置预习)。
⑦教学后记。教学后记既是教学反思、信息反馈的记录,又是教师教学活动的延伸是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教案要注意反映课堂教学组织构思,结合学生实际精心设计教学程序,教学内容要因课程特点而异,新教师应具体详细编写教学内容,老教师可概括扼要。没有教案不得上堂讲课。
3、五种课型教案要求:
①讲授新课:教学内容、学习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教学过程;
②复习课:复习内容、目的要求,复习过程(知识梳理、练习巩固、发展能力);
③考查课:考查内容、目的要求、考查形式、考查时间、试题可贴在教案;
④评讲课:评讲内容、评讲目的、评讲重点、评讲过程、补偿要求;
⑤实习课(练习课)实习内容、实习目的、要求、实习指导、注意事项、小结、要求学生写出实习报告。
4、二人以上一个备课组的,设备课组长。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至少两周进行集体备课一次,主要内容是:统一教学目的要求,研究重点、难点,解决措施和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备课组做到“六统一”: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重点、统一教学要求、统一基本作业、统一单元测验。较大的改革必须通过教研组集体备课讨论,事后要有总结。
5、任课教师应准备好必要的课件、图表、音像带、模型或标本等教具,并预做演示。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后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整理装订好,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三年,以备参考及检查。
6、教务处每期组织两次全面检查和教研组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结果作为教师期末考评依据之一。
(三)上课
1、教师是上课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必须按排定的课程表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确需调、代课者,必须照章办理批准手续。凡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者,按旷课论处。擅自停课、无故缺课、误课者、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2、教师在上课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搞好课堂教学秩序,认真组织教学和管理学生,填好教学日志,并注意自身仪表、教态,起到表率作用。
3、教师在上课时必须起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贯彻教学原则,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讲好每一节课。
4、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
(1)教学目的的恰当,符合实际,要求适度。
(2)教学内容:容量恰当,提示正确、深刻,精心组织攻破难点,保证学好重点。
(3)改革教学方法:选择方法恰当,运用自如,激发兴趣,重视启发,指导学生,活跃思维,注意反馈,双边活动协调。
(4)运用有效教学手段,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探索问题,启发学生三动(动口、动手、动脑),板书合理清楚,便于归纳、记忆、理解。特别是专业课,应重视采用直观、演示、实验、电教等教学手段。
(5)教学结构合理:课程学科特点鲜明,教学环节紧凑,整体效益好。
(6)教学效果好:准时上下课,时间效益大,教风学风好,完成各项训练。
(7)教学语言清晰、健康、准确、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用普通话教学。
(8)课堂教学做到管教管导,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考勤登记,填写教室日志,并注重自身仪表、教态和表率作用,严格抓好课堂纪律。
(四)课外作业
1、布置作业,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有明确目的,一般要求每次课都要有作业(课外作业包括练习题、思考题、课外实训等),难度适中,分量适当,有配套习题册的,必须布置学生完成70%以上。
2、教师布置作业要在备课时认真筛选,目的明确,有典型性和启发性,有助于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培养运用知识的能力。
3、任课教师必须及时和认真批改作业,一般情况下,应在下次上课前发还给学生。对学生的书面作业要认真批改,评分及评语要客观公正、具体明确,必要时讲评作业,并应做好交作业情况和成绩登记。
4、要教育学生在理解课文内容的前提下,通过独立思考有创造性地依时完成作业。对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或敷衍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催交或令其重做。
(五)课外辅导
1、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和延伸。要辅导学生科学地掌握好六个环节的学习方法:预习、听课、复习、作业、课外读书、考试。
2、辅导在面向全体的基础上抓好两头,优生更优。各专业的尖子在区要有竞争力,各科的优生率要不断上升,差生要在不同的程度上有所提高。
3、提倡科任有目的、有计划利用第七节下班辅导答疑,利用课余时间个别或小组辅导。
(六)考核
1、根据职中特点,不断改革考试方式,合理安排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技能考试的比例。
2、组织单元、章、节基础知识测验和技能操作检查,对学生学习成绩、操作技能作实事求是的科学评定,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
3、教务处、级科组每期抓好两次考试质量检查评估,期中、期末考试由备课组长命题。教研组长审查,教务处组织考试,力求质量可检、准确、公平。
4、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占30%、中考占30%、期末占40%三部分组成。
5、期中考和期末考,做好试卷讲评,查缺补漏,写好书面质量分析,交科组、教务处作业务档案保存。
6、期末执行学生补考制度。对某课程成绩评定不及格的学生,应按规定组织补考。
(1)教务处安排学期正常补考:(下学期前一周)
①学期考核评定成绩不及格者;
②因故缺考者。
(2)毕业前最后一次学期安排一次补考:
①补考一次仍不及格但已升级者
②旷课或舞弊但有悔改表现者。
补考管理与期末考试要求相同,补考试卷由任课教师评卷,评定成绩报送教务处。凡经准假缺考而补考的学生可按正常考试成绩参加总评成绩登记,因其他原因补考的成绩,要注明“补考”字样,作为学期最终成绩。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技能训练、大型作业(课程设计)、社会实践、认识实习、生产(教学)实习、毕业(综合)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计划中专业实践教学时数与专业理论教学时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1。
(一)实习与技能训练
实习与技能训练(实训)是培养学生具有熟练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包括基本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教学实习、技能等级考证训练。
1、凡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训项目必须按教学进程表认真执行。若需变更,应由专业科(组)提出书面报告,送教务处,经批准后实施。
2、所有实训必须有大纲和指导书。实训大纲和指导书可由担任该任务的教研组结合本专业实际组织编写,由专业科(组)审批后下达执行。
3、教务管理部门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将实训任务下达给实训管理部门和教研组。教研组、实训管理部门根据实训任务派出指导教师。
4、指导教师负责编写实训计划。技能等级考证训练要依据有关行业制定的技能等级鉴定标准,编写训练计划和考核办法;按实训计划和大纲编写教案,做好实训前准备工作,组织指导实训,进行考核、成绩评定及总结。指导教师应将学期实训计划于开课前一周交教研组长审核,专业科(组)长批准,报送教务管理部门、实训管理部门后执行。
5、任课教师要认真按教学大纲要求做好实训课的备课工作,备课的内容包括:明确实训目的要求,重点难点,仪器设备性能,参数及操作规程,应测数据及测量方法。考虑可能发生误差的原因及预防方法等。按现有仪器的套数要保证学生足够的动手机会,做好实训分组的安排,提前通知学生,布置预习实训讲义或指导书。每次实训
6、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训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做好现场指导,并进行必要的示范操作;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记录学生实训中的表现,保障实训安全。实训完毕,指导教师应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填写实训日志。
7、实训过程中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若发生事故,应及时负责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对违反安全规程且不听劝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停止其实训并向专业科(组)汇报。
8、实训期间要求学生做好笔记,按实训指导书要求完成实训专题报告,交指导教师批阅。指导教师结合学生实训表现评定学生实训的平时成绩。
无实训笔记、实训报告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无故不参加实训者,以旷课论。参加实训时间不足2/3者,以零分计。
教学计划要求规定参加技能鉴定的基本技能训练,以技能鉴定结果为其成绩。
9、实训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实训项目制订实训室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实训课的一切准备工作;参加实训课教学及辅导,认真指导学生实训操作,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等。
10、实训室工作人员要教育学生认真执行实训规范,遵章守纪。协助教师维护实训秩序,维护设备完好和人身安全,处理各种事故。
11、实训课结束后,实训室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点、检查仪器设备,调整还原至起始状态,搞好实训室卫生。
12、每个实训室必须制订实训注意事项、实训室规章制度,并督促学生严格执行。
13、教师及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按课程表及实训计划规定的时间上课,其要求及对失误的处理与一般课堂教学相同。因准备不足,设备不正常等原因而无法上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由于学校内部供电供水出故障等原因造成实训课无法进行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4、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专业科(组)提交书面实训总结。
(二)大型作业
1、凡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大型作业(课程设计)必须按教学进程表认真执行。若需变更,应由专业科(组)提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2、大型作业指导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制订计划,选用或编写指导书,结合实际和专业需要编写任务书(任务书要明确目标、课题、内容要求、方法、步骤、进度、技术资料使用等),报专业科(组)批准执行。
3、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制订大型作业的方案,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指导学生查阅资料,掌握学生进度,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大型作业按时完成。
4、指导教师应及时批阅学生完成的全部作业,成绩要单独计分,也可按一定比例计人相关课程总评成绩。
5、大型作业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进行总结,并于一周内将学生部分作业和书面总结交专业科(组)。
(三)毕业(综合)实习
1、毕业(综合)实习尽可能创造条件安排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学校要设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学生实习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不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制实习大纲,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明确规定:实习班级、实习地点及
时间安排、实习目的、任务和要求,实习内容与方法.实习期间教学安排、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有条件的学校(专业)应通过实习让学生能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实习前,专业科(组)应检查实习准备情况,并主持学生实习动员,讲清实习目的、任务及要求。要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学生要写好实习记录、实习报告和思想总结等。指导教师向学生宣布实习纪律,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2、实习期间要发挥实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现场环境,让学生独立操作,达到技能考核标准的要求。
3、实习结束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应以实操为主,结合笔试或现场口试,要准备考卷及评分标准。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记录学生实习中表现,认真批阅实习报告,写出实习评语。实习成绩由实习报告、实习表现和综合考核三种成绩综合评定,并作为一门课程的成绩单独列入成绩册。
4、专业科(组)应建立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评价考核制度,实习期间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专业科(组)提交书面实习总结。专业科(组)应将本次(综合)实习总结和挑选五份学生实习作业或报告样本送教务管理部门存档。
(四)毕业(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是强化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其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根据培养目标进行的一种综合性教学考核和检查(有必要的专业可设置)。
1、毕业设计是工科类专业教学过程的总结性环节;毕业论文(或总结)是非工科类专业教学过程的总结性环节。这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毕业综合实习,在现场进行专业实践、调查论证、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课题并完成的学习任务。
2、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按教学进程表认真执行,若需变更,应由专业科(组)提出书面报告,报送教务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专业科(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教学进程表,将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下达给相应的教研组,教研组根据任务的要求确定毕业设计的题目及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名单,报专业科(组)批准执行。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须编写任务书和指导书,负责制定设计进程,组织学生收集资料,进行指导、答疑、答辩、成绩评定、写评语及总结等。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根据毕业设计大纲拟订,既要结合生产实际,又要满足教学要求,难度适中,使学生受到全面训练。
5、毕业设计(论文)组织领导
学校应按毕业人数多少规划不同,适当组成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组(可兼答辩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指导、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6、毕业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
(1)学校按毕业设计人数多少规模不同,适当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组,一般由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加。必要时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组(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
(2)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毕业设计结束时,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任务书中所规定的文件、图表、说明书等,整理成册,准备参加答辩。
指导教师在答辩前应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评阅,写评语,并提出评分的初步意见。
②答辩时,要求学生先对本设计的指导思想,方案及该方案和科学性、合理性作简要介绍,限定一定的介绍时间,然后开始提问。
③毕业设计的答辩,每个学生必须参加。质询的内容应为课题中的关键问题及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
(3)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应着重考虑六个方面。
①是否按期完成课题规定的全部任务。
②课题完成的质量,包括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论证是否正确,资料的运用、综合分析的能力。
③能否充分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④、设计计算和实训数据的精确程度。
⑤、说明书的文字表达是否精练通顺,书写是否工整。
7、毕业设计过程中,专业科(组)应派人进行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毕业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专业科(组)提交书面总结。
8、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应单独记入成绩册。
课堂教学管理规范
一、指导思想
有一个专家讲过“学校最经常的活动是课堂教学,学生在校的主要时间是参与课堂教学,课堂要给学生体验到不断的成功感。如果课堂教学不好,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将消失于课堂教学中”。要创建学习型的学校,课堂教学是主阵地。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讲,课堂教学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教学风气,建立新型的课堂人文文化。为此,学校修订出此课堂教学管理规范。
二、课堂管理工作措施
(一)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1、各科教师要严格按照课表上课,因临时有事需要调课,事后要补课。改动上课安排需报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的活动。任何教师不得擅自更改课表,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课前准备:教师严禁不备课进教室上课,备课要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教学流程,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体现训练点。课前准备好一切教学用品、教具,避免中途离开教室拿教学用品和教具。
3、预备铃响后,上课教师应立即到教室,在上课铃响前一分钟站在教室门口,等待学生进入教室坐好后,再进教室讲课。
4、教师上课要注意仪表,衣着要端庄、朴素、得体,为人师表。
5、课堂教学用语必须文明、清晰、简洁、生动、规范,用普通话。对学生不应该有挖苦讽刺的语言。
6、教态举止要自然、亲切。学生回答问题时,不论学生回答正确、表达全面与否,教师都要耐心听完,不应有急躁、不耐烦的情绪,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注意保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7、对上课迟到的学生,教师不能不让学生进教室。
8、积极挖掘教材的德育因素,潜移默化地给学生以教育。对课堂违纪现象,教师应严格管理,耐心进行教育。不宜因少数人违纪而停课训斥,妨碍全班学习。
9、学生写课堂作业时,教师要行间巡视,重点辅导学习后进生,并多做当面指导。
10、要充分利用电教等多种媒体的教学手段,讲练结合。以训练为主线,教给学生学习方法,逐步培养学生独立自学的能力。
11、要把民主引入课堂,鼓励学生大胆争论,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兴趣,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为学生创造生动、活泼、轻松的课堂气氛。
12、板书要精心设计,要概括精炼,条理清楚,书写工整,不写错别字,不写不规范的简化字和不利于培养学生良好书写习惯的草体字。
13、布置课后作业前,教师要讲清难点,帮助学生扫除障碍。作文要先指导再练笔,其他学科尽量多做操作性和实验性的作业。
14、上课期间不得接待家长,不得接打电话,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15、上午上完第二节课,铃声响后要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并组织学生出教室列队做广播体操;下午第一节课下课铃声响后,要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16、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体育课,严禁戴墨镜和其他妨碍运动及可能伤害他人的物品上体育课。
17、上实验课,必须提前通知学生,在打预备铃时速到教室门口集中排队,有序上实验室,对号入座上课,严禁学生带零食到实验室吃。上完课应及时做好实验工作记录。
18、对有病的学生应及时询问病情及请假就医情况,下课后及时向班主任反映情况,由班主任知会家长。
19、各科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进度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删减教材内容。
20、不早退,不拖堂。课后要写好教室日志。
(二)学生课堂学习规范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缺课要请假。
2、预备铃响后,学生要速入教室就座,摆好台凳,整理仪表,拿出学习用具,静候教师上课。
3、上实验课,学生要排队去实验室,不可带零食到实验室吃。
4、正课铃响后,师生要相互致礼问好。迟到的同学必须在教室门口“报告”静候,经教师允许后才能进入。
5、上课坐姿要端正,不做随意趴台、开小差等影响学习的事。
6、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认真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反映或抢答问题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才发言,指定答题必须起立,声音要响亮,讲话要文明礼貌。学生对答案有争议时,可与老师冷静讨论,严禁在课常上与老师争吵,打乱教学秩序。
7、积极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注意独立思考完成。
8、自习课要保持安静,不得随便离开座位,若经教师同意,讨论问题,也不得妨碍他人。
9、有病不能坚持上课的要及时向教师报告,经老师批准后方可请假外出看病。
10、下课铃响,师生立正礼别,才能离开教室。
学生成绩考核及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正确评价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教风、学风和考风,提高教学质量,使我校学生成绩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成绩考核
(一)考核组织
1、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组织进行。实验、实习、演练、课程设计的成绩考核工作,在教务处的指导下,由学科组、实践教学中心组织进行。毕业设计的成绩考核工作,由教务处、学科组组织进行。
2、考核工作原则:规范、准确、科学、公正。
3、考核工作方针:考风严肃、考纪严格。
(二)考核方式
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都要进行成绩考核,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等,可根据课程性质分别采用闭卷、开卷等方法。
1、考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由平时成绩、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组成。
2、考查课程、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大作业)、毕业设计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三)考核方法
1、考试:
⑴命题原则 :考试内容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和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的能力。
⑵命题要求: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
考试命题由教研组(备课组)指定熟悉该课程的教师进行命题。考试命题将逐步实行教考分离。
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须经教研组长审核签名,于考试前一周送教务处统一管理。
⑶试卷要求:
①题意表达明确,不能模棱两可。用计算机按标准格式打出,字迹清楚,图形比例合适,线条、尺寸标注规范。
②试题类型及比例:
基本题:主要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程度,要面广题多,其分数要占试卷总分数的60%。
综合题:主要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其分数要占试卷总分数的30%左右。
提高题:主要考核学生创造性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分数占试卷总分数的10%以内。
(4)评卷要求
①考试评卷要做到客观、公正、严格和及时(凡有两人以上同教一门课程或相近课程的,应对题目分工进行流水评阅试卷),避免松散不一。
②考试后三天内评卷工作应结束。任课教师登记所教班级的考试成绩,总评学期成绩,将成绩邮送教务处,已评试卷送教务处封存备查;要认真进行考试分析,考试分析表应一式三份,经教研组长审阅签名后,分别交教务处、教研组各保存一份,任课教师本人保存一份。
(5)学期成绩评定、登记及统计
①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考查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计分法,各级的分数段是: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良好(75至小于85分);及格(60至小于75分);不及格(小于60分)。
②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一般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没有期中考试的科目一般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
③考试内容包括实训技能考试时,实训考试成绩一般应占总评成绩的三分之一;以实训为主,但又未把实训列为单独考核成绩的课程则应占总评成绩的三分之二。
④考查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根据学生平时上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提问)、实训、测验等平时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因此,考查课的平时各种考核,每学期不得少于三次。
⑤一学期内欠交某课程规定作业三分之一的学生,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该课程总评为零分,并注明“缺作业”字样,在规定补考时间前补齐作业,经任课教师核实,报教务处批准方可补考;否则不给补考。
⑥一学期内,对某门课程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时间的学生,该课程总评为零分,并注明“缺课”字样。如有正当理由,经任课教师核实,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补考,否则不给补考。
⑦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必须事先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字认可,经教务处批准后,按“缺考”处理。
⑧无故不参加考核,按“旷考”处理。“旷考”的学生,该课程按零分计,不予参加补考。
⑨“缺考”的学生,于下学期参加补考。成绩合格,按正常考核核算成绩。
⑩教务处在考试后一周内编制出各班成绩统计表,发出学生成绩通知;公布各学生成绩通知,公布各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名单
(6)期中、期末理论考试及组织
理论考试由教务处和各学科组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①教务处于考前三周将考试日程、考场安排、监考教师通知送至各学科组。由各学科组根据考试日程、考场安排通知监考教师。凡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于考试前三周由学科组将本室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报教务处,以便安排考场时掌握,并通知到人。
②教务处必须专人保管试题,将收到的试卷登记,负责印刷、配卷、封存、分发、回收和保存工作。印废的试卷等要及时销毁,命题情况任何人不得扩散,要严格保密,在辅导学生复习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
③期末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学生必须戴胸卡对照入场考试。
④学校设立考务办公室,校领导任主考,教务处和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主考,组织所管考场考务工作。有关人员要对全校考场情况、监考情况进行巡视和监督,并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⑤监考教师必须于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开考时当堂开启并分发试卷。考试结束,监考教师要认真核对试卷份数,将试卷密封好,连同“考场记录表”一起交考务办公室。对考试中出现的舞弊行为,监考教师应同时将有关材料交考务办公室,由副主考提出作弊违纪处理意见,经主考审核,报校长批准后由政教处行文公布。违纪处理要严肃、迅速。
⑥考试结束当天下午,由学科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到指定地点集体阅卷,按答案及评分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进行成绩统计、登录工作。
⑦任课教师应及时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对每学期考试成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全校成绩做出分析报告,并根据成绩分析结果,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
2、口试考核
(1)口试由主考教师进行。
(2)学生在口试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在监考教师点名后应立即进入考场,抽取试题,在预备室进行准备。准备时应独立思考,不得有交头接耳、夹带等作弊行为,否则按学校有关作弊规定处理。
(3)主考教师依照顺序进行口试。进行口试时,学生要按照准备依次答题。口试毕,学生应交出考试准备草稿,并离开考场。
3、考查:
(1)考查课主要依据平时提问、作业、小测验、实验和计划内的阶段测验来评定成绩。
(2)教师评定考查课的成绩时,要视该课程的总学时定出采分的次数,一般每学期不得少于3~4个平时成绩,不得在期末考试周前的一周进行集中测验。
(3)考查课列入授课计划的阶段测验每学期不得多于两次。
4、实践技能考核
实践技能考核是考核学生掌握基本知识运用与基本技能掌握程度的关键环节,要严密组织、认真准备。实践技能考核以技能考核为主,尽可能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接轨。
(1)实训成绩考核
单列成绩的实验课和实训课要进行单独考核。各种实训课应根据相应的考核标准,可采用边实训边考核或实训完毕集中考核等方式进行。
(2)实习成绩考核内容应包括: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操作技能;实习态度;理论考核;实习纪律和安全等,以技能考核为主。
5、补考
(1)理论考试课程补考日程、考场安排和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科组负责组织实施,包括教师辅导、印卷、监考、改卷、登录成绩各环节。一般安排在开学后第三周开始进行。
(2)考查和实训考核补考
考查和实训考核补考由教务处、实训处安排,由学科组有关教师和实训处组织实施。一般安排在开学后三周内进行。
(3)实习考核补考
一般不予补考。学生结业三个月至一年内申请在学校进行补考,或学校委托学生所在单位代行补考。
(4)补考过程中,要严格胸卡对照,没有胸卡者一律不得参加补考。补考结束,课程所在学科组将登录的成绩及时送教务处备案。
(四)考场规则
考试是正确评价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1、学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和服从监考教师的监督检查。
2、学生凭胸卡进入考场,在指定的时间到考场进行考试。非应试生不得进入考场。
3、学生应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座,胸卡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查对。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4、学生进入考场不准携带未经许可的用品,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试室,考试用统一的答卷纸。学生领到考卷后,首先检查有无字迹不清、是否少页和分发错误等问题,然后填写学号、姓名、班级,考试铃响后才能答题。
5、学生答题时,不准互借文具,确需借用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代为借还。对试卷上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探问涉及试题的有关问题。
6、学生答题时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不予评分。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交谈、喧哗或进行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提前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学生应独立答卷,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偷换试卷、代考等舞弊行为者,要严肃处理。学生答卷时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考试完毕前交卷者,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验收后,方可离开教室。答卷一经学生带出考场即作废。如有特殊原因离场者必须由一位监考老师陪同。
9、考试终了铃响后,学生应立即起立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有顺序的退出考场。
10、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如有扰乱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者,按作弊论。
(五)监考守则
为了加强考场管理,严明考试纪律,保证良好的考场秩序,监考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职责:
1、在教务处的组织安排下,全面负责监考工作,切实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2、按要求认真分发、整理试卷。
3、认真按座位表及胸卡核对学生座位。
4、监考期间监考教师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吸烟、谈笑、阅读书报等。
5、严格监视考场,及时制止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并按规定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
6、监考要模范遵守监考守则,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严重失职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学生成绩管理
(一)学生成绩核定
1、考试课(按百分制):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含作业、提问、测验、学习态度等)占总成绩的30%。
2、考查课(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列入授课计划的阶段测验成绩占总成绩的60%,平时成绩(含作业、提问、测验、学习态度等)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其他: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二)学生成绩登录
1、学生成绩应在考核成绩核定后予以登录,。
2、考查课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于期末考试一周前将学生成绩送交教务处。
3、考试课学生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第三天将学生总评成绩送交教务处后,上报教务处。
4、学生成绩登录后如有变动,应有登录教师和该课程所在学科组长签字方可有效。
5、学生考卷及平时成绩册由课程所在学科组统一保管,于一年后销毁。
(三)学生成绩记载
1、学生考核成绩载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2、考核成绩合格,其成绩用黑色钢笔填写;考核成绩不合格,其成绩用红笔填写,补考成绩记录在后,并注为“补考”,若补考成绩合格,其补考成绩用蓝笔填写,若补考成绩仍不合格,其补考成绩用红笔填写。
关于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管理办法
(一)课程设计(大作业)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是为毕业设计打下基础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1、课程设计一般安排在本课程基本结束或完整的教学单元结束时进行。
2、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分析教材内容,抓住核心部分,选择既有代表性,又有实际应用意义的,既能联系多方面的概念和基本理论,又能达到一定能力训练目的的题目。
3、课程设计是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其教学组织方法和要求是:
(1)教师应编写课程设计任务书,说明目的、要求、题目、内容、方法、步骤、进度、技术资料使用等,经学科组研究后执行。
(2)将设计的过程分为相互联系的若干阶段进行,在进行每个阶段之前,教师必须先介绍该阶段进行的原则、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在每个阶段结束时,应核对阶段结果,以便及时纠正原则性错误。
(3)在设计的全过程中教师要经常注意了解学生设计进行的情况,及时发现典型的方法(正确的和错误的),并作集中启示或让学生讨论,使正确的方法得到肯定,错误的方法得到纠正,讨论完毕后,教师应作小结。
(4)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于学习好的,学有余力的学生,应鼓励他们多钻研,多看一些资料,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个别学习较差的学生,教师必须加强个别辅导,使其能按计划完成任务,达到教学的基本要求。
(5)课程设计结束时,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作简明扼要的总结,提纲挈领,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使
学生在认识上产生一个飞跃,从而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
(6)课程设计应根据学生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答辩质量按百分制评定成绩,并给予书面评语。
(二)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专业各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完成岗位综合能力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
1、选题:
⑴、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题目应当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既能反映教学的基本要求,又有一定的理论难度,有利于达到综合训练、提高职业综合能力的目的。为此,应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每届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更新率。题目要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毕业设计的实际出发,既考虑课程的综合性又要份量要求适当,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
⑵设计(论文)题目的类型有工程设计、理论分析、实验研究和设备调试等。可以是校内的,也可以是校外生产单位和科研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在科组内发动教师认真讨论,以保证题目选准、选好、切实可行。题目由学科组确定后,报教务处审查批准。
⑶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立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的课题。对一些有特殊爱好,并且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可允许自选题目,经专业科组批准列入计划,并给予指导。
⑷毕业设计工作由各专业学科组提前一个学期安排落实。
2、课题的调研:
根据教学计划与课题的需要,可安排专题调研或短期参观学习,收集资料,但要注意密切结合课题的要求,就地就近进行,讲求实效,也可以利用毕业实习完成上述工作。
3、指导教师:
⑴指导教师一般派中级职称及以上有经验的教师但任。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中青年教师,科组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具体帮助指导,定期检查。
⑵如课题来自校外有关单位或由于学生人数、课题数目较多而指导力量不足时,可聘请外单位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工作。
⑶指导教师要根据毕业设计任务书和有关指导文件制订计划。内容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和技术经济指标、工作详细内容、进行程序与日程安排、主要参考书刊、文献、总结报告等,并向学生进行必要的解释。
⑷认真审阅学生拟定的工作计划和总体方案,经常检查进展情况。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智力,启发学生的独创性,特别是对课题进行中的关键环节要起把关指导作用。
⑸课题完成后,要求学生写出毕业设计报告。报告要求文字通顺、书写工整、计算准确、画图清晰整洁,注意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封面、装订成册。
⑹毕业设计完成后,对学生的思想表现、工作能力、设计质量等提出评语。
4、答辩:
⑴学生按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毕业设计任务,并经指导教师审定、评阅、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⑵专业科组应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小组),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邀请生产部门、科研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⑶答辩前,要将学生创作的全套毕业设计文件、成果及指导教师评语送交答辩委员会(小组),请评阅人审阅。
⑷答辩委员会(小组)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要求,明确评分标准等。
⑸答辩时,除就课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的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应有记录。
⑹答辩后,答辩委员会(小组)要对毕业设计作出评语,评定成绩。
5、评分:
⑴评定毕业设计的成绩,采用百分制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评语包括下列内容:
①毕业设计是否达到任务书的要求,有何特点。
②设计的正确性、实际意义、说明书和图纸质量等;报告的质量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③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④独立工作的能力。
⑵评分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力求反映学生真实的业务水平。毕业设计的成绩要单独评定,不受平时学生成绩的影响。
⑶毕业设计成绩一式三份,报专业科组、教务处。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试行)
一、督导目的
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对教学工作进行监控、评估、指导;通过对现场教学过程的督察,了解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了解学生学习风气和课堂纪律,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并加以反馈;通过督导意见的反馈及改进,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机构设置
1、学校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由校长聘任。
2、为了保证督导工作的科学、合理和经常开展,督导员必须按照制订的学期督导计划进行教学督导,学校领导或校外相关课程的专家由教务处临时邀请、不定期参与。
3、督导主要提出每学期督导计划、组织实施,对督导结果进行归纳整理,并用书面反馈督导信息。
三、督导办法
1、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年度督导评估工作安排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2、督导员根据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履行督导职责。
3、督导员可采取现场听课或观摩实验、实习教学等方式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在督导过程中,可随机抽查教师的教案、学生课堂笔记,可对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出有关教学效果的质询。
4、某门课程教学过程的督导可采用定期与随机结合、通知与不通知相结合的方法,被检查的教研组及任课教师必须充分合作。
5、为保证督导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每次督导活动至少应由2名督导员组成,为了有利于师资培养,督导员在听课后必须随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现场进行教学技术指导。
6、督导员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应于课前5~10分钟到达相关教室。
7、督导员听课时要做好听课记录,经全面综合衡量后做出评价,提出改进建议,教务处对督导员的意见作分析整理后汇总公布,同时将改进建议反馈至所在教研组,对于问题严重的教师,必须根据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送整改报告,并在限期内改进。
8、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改进情况进行复查,有关教师对督导建议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复查时如发现仍无改进,督导员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向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9、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质量的反馈意见,填写学生意见问卷。
10、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专业发展分析报告进行评估,负责向学校领导提出增设专业或专业发展建议。
四、督导员条件
1、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教学经验;
2、对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有比较充分的了解;
3、熟悉教学质量评价的内涵和各项要求;
4、在督导过程中能持公正、客观、科学态度,并有高度责任心,以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为己任;
5、能注意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随时掌握国内外有关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价的最新进展,关注教育改革的趋势和动向;
6、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资深教师;
7、教学督导员任期为2年;
8、学校临时邀请的校外教学专家。
五、督导员的权益和待遇
1、督导员可根据需要选听我校任意专业的任何课程,对任何违反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教师和学生可进行查问登记、批评教育,可到学校各相关的教学部门、单位进行调查研究。
2、督导员对我校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师的任课安排及相关事项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3、督导员队伍是我校教学管理监控组织之一,是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一支重要力量。全校各部门应积极支持督导员的工作,尊重他们的劳动,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及时改进工作,做出整改答复。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工作督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教学检查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提出的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和常规要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学校决定,采用定期和不定期、集中或抽查的方式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总结教师、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并找出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一)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长室、教务处、学生处、实训处、总务处领导及各科教研组长组成。负责教育、教学工作检查的计划、布置以及实施、总结工作。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育方面:
⑴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作业完成情况。
⑵学生精神面貌。包括文明行为、 卫生习惯、尊师爱校、校服校章穿戴等方面的情况。
⑶遵守纪律的情况。包括课堂常规、眼保健操、课间操等方面。
⑷维护环境卫生和爱护公物的情况。包括教室环境布置、卫生状况、公物保护等。
2、教学方面:
⑴各科任教师贯彻师德规范、为人师表的情况。
⑵各科任教师贯彻“课堂教学规范”和教学大纲要求,落实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情况。
⑶师生教学相长,开展教学研究、改革的情况。
⑷各科任教师备课、作业批改情况,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三)检查方法
1、教育方面:
⑴由班级组织学生对照《中职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写出个人总结,在班组进行汇报、评议,班委会作出鉴定,交学生家长签阅,作为德育考核的重要依据。
⑵学生处组织学生干部对班级情况进行汇报、评比,并由有关科组教师对各班学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比,划定等级,上报学生处,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依据。
⑶由总务处组织对教室公物、财产保管方面进行检查。对爱护公物表现突出的班级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教学方面:
⑴学校领导及教学检查组成员要深入班级、深入课堂进行听课,直接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⑵通过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情况。
⑶检查《导师制度》落实情况和效果等。
⑷有目的有计划地抽查部分教师的教案,学生的作业批改等方面的情况。
⑸由各教研组开展互查、互评,教师填写“教学工作自查表”,由教研组长审核签字,交教务处存档。
(四)分析总结
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教育、教学检查中收集到的各项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归纳汇总。总结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加以完善、提高、推广。概括出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整改措施。
教学研究活动管理规定
1、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教学管理的一项很重要内容。教研组是直接组织教学、开展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活动,每学期不少于8次(每次约1小时)。
2、组织教师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教育理论;学习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本课程的教学大纲,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发展的新信息;明确专业的教学目标和任教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求。
3、组织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教师集体备课,交流教案,钻研教材;研究教材的使用和处理;讨论和研究课程建设;探讨和改进教学方法。
4、开展教研组内或校内观摩教学和互相听课活动并进行评议,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5、研究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学习状况和强化育人意识,总结推广教书育人的经验。
6、研究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方式和方法,明确本专业基本技能项目、内容、标准、培养途径和考核方法,努力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
7、研究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结合课程和专业特点,引导和帮助学生开展社团活动,活跃和充实课外活动。
8、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校际教研活动、学术活动,撰写教研论文、学术论文。
9、组织教师进修提高,加强新教师的培养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试讲和学习教育理论,熟悉教学业务。
10、搞好教学改革,千方百计提高我校教学质量。
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坚持积累教学研究资料,不断提高活动的质量,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新教师配备导师制度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使新教师更快、更好地掌握教育教学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继承和发扬学校优良教风,提高教育质量,决定为见习期教师配备教学指导教师,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对象和指导时间
1. 指导对象:
当年分配或调入新从事本校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
2. 指导时间:
新分配来校的教师原则上为1年,如不能按期转正,酌情延长。
二、指导教师人选的确定
(1)相关专业教学工作认真,教学效果好者。
(2)每年度根据新教师人数,由教务处提出指导教师名单,报校长批准。
(3)每位指导教师一次原则上指导一名新教师,最多不超过2名。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及考核
(1)对指导对象在业务学习上认真加以督促、指导,特别是在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提高方面进行指导。
(2)按指导对象的专业特点制订详细、切实的指导计划。
(3)审看指导对象的教学计划、备课笔记、听课记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组织指导对象课前试讲,原则上每单元新课前一次并有较详细的记录。
(5)对指导对象进行听课,原则上每周一次并有较详细的记录。
(6)指导期结束时应做出总结,由所在教研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教务处。考核结果将存入该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并作为该教师年度评优、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参考条件之一。
(7)新教师的各种工作实绩和考核成绩记入指导教师的年度考核成绩表中。
四、指导教师工作补贴
教学指导教师的工作将给予一定的课时津贴,考核优秀者予以一定的奖励。
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是一项教学基础建设,它直接影响到人才质量,为了加强这项工作,动员和支持广大教师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研究,编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管理
(一)教材选用
1、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要服务于学校各教学部门,统筹承办各学科组所需教材的预订、采购、提运、分发、核算等工作,既要保证需要又要避免积压浪费。
2、为做好每年春秋两季统一征订教材工作,教务处要提供全国统一征订教材的订书目录、优秀教材目录等,并逐步建立按专业分类的教材样书书柜(包括音像教材),供授课教师参阅选订,各学科组和任课教师也可推荐教材。
3、教务处按统一征订教材要求制定《教材预订计划表》,由各学科组教师填写,学科组长审查签名,作为教务处订购教材的正式依据。
4、对于订购教材的版本和出版单位,教务处要进行审查。 (二)教材预订
1、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是选用教材的依据,由国家教育部组织评选的优秀教材应优先使用。
2、每门课程教材须填写出两种书名,以第一种书名为主,第二种书名作为备用,以保证订购。
3、临时需要订购的教材,由学科科组长和教务处主任审签,由教材管理人员统一购买。
3、开设相同课程一般要使用同一种教材,教务处要做好协调工作。
4、订购教材数量按一学年度学生的需求量,并包括教师用书。
(三)教材发放
1、学生以班为单位,持总务处签发的书费交款单或“学生教材领用单”领用教材。
2、任课教师用书,持主管主任签名的教材领用单领取教材,教材应重复使用,一般不再发新书(使用时间长、破损的以旧换新)。
3、教材丢失或外校用书时,凭总务处书费交款单领取教材。
(四)教学参考书
1、教务处只预订供应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如实验指导书、设计指导书、习题集等。
2、在教学中需要的教学参考书应到学校图书馆借阅,必须购买的应由任课教师填写申请单,经学科组长审核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后购买。
3、教学参考书购买后应到教务处登记建账,由学科组建立教学参考书书柜,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4、教师调离本学科组或学校,以及退休,必须清还学科组教学参考书,以保证本学科组的资料齐全。
5、教务处每年对各学科组的教学参考书进行查验。
(五)财务管理
1、发给学校师生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按书的定价结账。
2、发给外单位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按书定价结帐。
3、批量订书的发行费用返给学生,以减轻学生负担。
4、教材发放后,及时整理教材领用单,按班核算,年底前盘点库存,与总务处对账、核实、结帐,并向学生公布。
(六)书库管理
1、教材书库由专人管理,对入库的教材要验收,发现差错,记录在案,及时与订购单位联系解决。
2、凭总务处收款单、教务处或学科组长签名的教材领用单分发教材,保存单据备查,单据一式二份,一份财务报账,一份学科组长保管。
3、学期末前一个月,做出教材库存报表。
二、教材建设管理
教材建设分选用、自编和出版三个层次,各教务处、学科组根据专业和学科的发展情况及学校教材建设现状,选取教材建设层次,确定教材建设规划。
(一)选用教材
参照 “教材选用”部分执行。
(二)自编教材
1、编写原则
(1)应紧密结合学校的教学改革、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实际。 (2)在制定自编教材规划时,各学科组应首先对所开课程的现有教材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分析,若已有公开出版的优秀教材或统编教材,要积极使用,不可片面强调教材的自编率,避免重复编写,若缺少适用教材,学校鼓励学术造诣深、科研成果显著、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根据需要积极编写教材。
2、编写重点
(1)学校具有优势和特色专业的教材。
(2)各专业主干专业课和技能训练课的教材。
(3)教学改革特色较明显的教材。
(4)优先保证声像同步,图文并茂,既有理论,又有务实等特点的专业课教材的编写。
(三)出版教材
经试用较为成熟、完善、能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自编教材,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研究经费,出版发行。
1、申请
凡经批准纳入教学计划的课程,至今仍无适合教学需要的教材,急需组织编写的均可申请教材研究经费,编写出版教材,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1)各专业主干课程建设的教材。
(2)列入学校重点课程建设的教材。
(3)反映先进内容有关课程的教材。
(4)覆盖面宽、使用量大,经教学实践表明的确具有高水平的全校公共课、选修课教材。
(5)体现技能训练特色的教材(含实训课,实习课教材)。
(6)本课程没有完善的实验指导书。
2、申请办法
(1)编者申报:有条件编写上述范围教材的个人或集体均可申请,申请时要填写申请表。
(2)教务处审核:审查所报材料,征求有关专家意见,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教研组。
(3)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学校教研组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予以审批。
3、申请时间
一般于每年5月底前向教务处申报。特殊情况可个案处理。 4、几点规定
(1)学校教材研究经费用于教师在编写教材过程中收集有关资料(查阅、购买、复印、翻拍)和部分差旅费。经费的具体数目由学校教研组根据课题的具体情况确定。使用该经费编写的教材必须在两年内完成。所收集的图书、资料在教材编写完成后,统一交学校图书馆保管。
(2)各单位和个人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学术委员会有权对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计划进行者,将采取停拨、少拨经费等措施。
(3)教材编写工作进行到中期,编者必须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交初稿。
(4)使用该经费编写的教材要基本达到出版水平。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教师业务工作数量、质量、水平方面的情况,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学校按人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定期记载教师业务工作情况。
一、教师业务档案包括的内容:
1、个人简历
2、教学工作情况
3、教师育人情况
4、业务奖惩情况
5、教学科研成果
6、学术交流情况
7、继续教育登记
8、公开课记录
9、年度考核记录
10、个人学年度工作总结
11、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1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13、专业技能职称证书复印件
1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15、教师聘任书复印件
1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
教务处负责学校专任教师业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教务处应由专人负责,学期末应将整理齐全的档案资料交学校档案室登记、保管,教务处应积极配合,及时组织教师填写有关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资料,以保证教师业务档案的完整性。
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节、实行学分制的目的
为了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0号)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订)》(2005年5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从2006年秋季入学的各专业新生开始实行学年学分制,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要求,因材施教,为学生提供开云登陆入口-开云(中国)的选择余地,真正做到面向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多方面培养学生能力,实施素质教育。
第二节、实行学分制的指导思想。
实行学分制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实行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积极探索,平稳过渡,易于操作,讲究实效。由今年开始实行学年学分制,逐步向完全学分制、弹性学制过渡。
第三节、实行学分制的对象和范围。
从2006年秋季起入学的各专业学生。
第四节、实行学分制的步骤和时间
1、第一阶段为学年学分制:即在保持各专业年级的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开设任选课程。其中包括:
(1)发展学生兴趣和特长的特色任选课;
(2)为一年级学生的初中文化知识补缺补漏的重修课程;
(3)考证选修课程(第二学期)。
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兴趣和需要选修1—2门,上课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第三节和星期六上午,由科任教师实施教学及课程班管理,各课程考核合格,可获相应学分计入学期总学分,任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补考(具体方案另定)。
2、第二阶段:在第一学年基础上分别在3—5学期,各专业加开选修课程(限选课和任选课)。
3、第三阶段:在第六学期实施就业与升学分流,并由学生根据发展方向和各专业的就业形势选修相关的课程(就业课程或升学课程)。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最低学分166),可离校参加顶岗实习。
通过三年时间,由学年学分制逐步向完全学分制过渡,并逐步完善弹性学制的管理机制。采用以上逐步过渡的方式是比较稳妥的改革模式。
第五节、学分制的课程设置和管理。
(一)课程、学分及学分绩点
1、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指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规定,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文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必修课一般为考试课程。
(2)选修课:指深化、拓宽专业知识,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而设置的相关课程。选修课包括限制选修课(下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下称任选课)。限选课是为深化、拓宽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专门化技能而设置的课程,必须体现专业特色。任选课是使学生扩大知识面,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设置的课程。
必修课和限选课应按课程内在的递进关系在各学期合理设置,任选课应适当安排在各学期进行。
2、学分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绩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各门课程的学分计算,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为主要依据。学生毕业时应修满的总学分,我校各专业学生不得低于166学分。
(1)学分的计算:一般课程(包括不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实习课)学分计算,以18个课时为1个学分。集中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以1周(相当于每周30个课时)为1个学分。
(2)各类课程学分所占的比例为:必修课占应修总学分60%左右,限选课占应修总学分30%左右,任选课占应修总学分10%左右。学生多修部分计入总学分。
(3)课程绩点: 是反映学生学习质量的一个评价方法。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与绩点的折算方法如下:(参考值)考试为59分及以下折合为0绩点,考查不及格折合为0绩点;
60-69分折合为1.0绩点,考查及格折合1.0绩点;
70-79分折合为2.0绩点,考查中等折合为2.0绩点;
80-89分折合为3.0绩点,考查良好折合为3.0绩点;
90-100分折合为4.0绩点,考查优秀折合为4.0绩点。
(4)平均课程绩点: 学期(学年或全学程)所修全部课程所得课程绩点之和除以该阶段所修课程门数。
(5)学分绩点:是用于反映学生学习质量的指标。学分绩点 = 课程绩点 x 该课程学分
社会认可的英语、计算机、专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地级市以上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可按同等级相应课程加学分。
(二)选课管理
学生选课是实施学分制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学习质量与学习效益,使学分制顺利实施的保证,其选课管理办法如下:
1、选课范围: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限选课和面向全校开设的任选课为学生的选课范围,必选课一律不办理选课。
2、选课原则:各专业新生入学时,应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概貌,并根据学校对学生选课的有关规定,通过学习,逐步完善自己的发展目标。学生选课的原则如下:
(1)课程必须是自己喜欢的并符合自身条件;
(2)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自己可以取得好成绩;
(3)学习该课程,能够帮助自己实现就业或升学目标;
(4)该课程能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或加强专业技能。
3、选课办法:
(1)限选课由学生在专业课程设置所提供的模块或课程中自主选择确定,任选课由学生在每学期教务部门公布的开设计划中自主选择确定。
(2)不办理选课手续而参加学习者,不能取得相关学分。
(3)任选课课程一经选定,学生应认真修读。选修后未能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不组织补考,学生可重修或另选其它课程。
(4)申请免修或自修的课程,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批准后方为有效。
(5)一门课程,选修的学生人数少于30人,学校有权决定该门课程停开,学生可改选其它课程。
4、选课程序:
(1)教务部门在每学期放假前4-6周公布下学期修选课程的开设计划和学生取得的累计学分。
(2)学生根据选修课开设计划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在教师指导下申报,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选课报名表”,办理选修手续。
(3)教务处根据核对后的学生选课情况汇总、修改,并在放假前2—3周公布选修结果及上课安排。
5、选修课的安排和管理
(1)学生应按教务部门安排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选修课的学习。学生依时参加选修课的学习,完成作业并参加考试,总评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2)选课确定后,原则上不办理改选手续,特殊情况需改变选修课程或退选的,须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只限在开学初两周办理。
(3)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缺课时数超过相应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取得相关课程的学分。
(4)完成作业量不足本课程所布置作业总量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取得相关课程的学分。
(5)学生参加选修课的学习,应自觉遵守有关的纪律要求。如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可取消相关课程选修资格。
(三)学生管理
1、学籍管理:
(1)入学与注册:根据《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转学与休学:根据《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订)》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学生修满本专业要求的学分,并通过思想品德综合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4)学生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修完本专业的必修课和限选课,但未能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分,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先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学校承认其学分,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分,可换发毕业证书。
(5)实行学分制后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学生正常升级后仍可重修未合格的课程。
(6)对于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未修满学分或因故停学或提前就业、创业的学生,允许其延长学习时间,并发给学习证明,一般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两年,逾期
应办理退学手续,逾期一个月而未办理手续者,视其为自动退学。
(7)成绩考核和评定:
①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学业方面,按照专业课程设置(实施性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学分),评定学生的学习质量(学分绩点)。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定。考核成绩(学分、学分绩点、操行等级)应按学期记入学生档案。
②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科目由学校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考核方式、考试内容由各教研组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并报教务处审核。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考查成绩采用五级计分法(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课程结束考试或期终考试成绩(总分)转换成学分和学分绩点载入学籍册。每门课的成绩总评为60分及以上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由期中、期末考试、平时成绩三部份组成,三部分权重分别为30%、50%、20%。没有期中考试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的权重分别为70%和30%。
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由作业、课堂提问、单元测验、实训实验等各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的权重由课程所属的教研组统一确定。
③必选课和限选课的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下一学期的补考。补考不及格者;缺课或缺作业而取消考试资格者;补考、缓考缺考者;缓考不及格者;实践课成绩不及格者;考试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者,该门课程都必须重修。限选课不及格,除参加本课程补考外,也可选修其它限选课程。
任选课考核不及格者,不组织补考,学生可重修或另外选修其它课程。
④学生某门课程按课程管理规定学习时数累计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考核;缺交作业(包括实验报告)次数超过总次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考核。
⑤学生参加国家技能证书、上岗证书统考,凡成绩合格者,可以计算相应的学分。
⑥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学分均填入学生每学期的成绩登记册中。
2、班级管理
实行学分制后,同一个班级同一时间将出现学生选修不同课程的状况,必须加强学生管理,其管理规定如下:
(1)分班原则:
①新生入学后原则上按同一专业编在一个班,称为行政班(或学籍班)。
②开设选修课期间,以学期为单位,设置教学班(或称选课班)。
③任选课由
(2)班级考核
行政班班主任和教学班任课教师在任期内都要负责所教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在选课班和任选课班的考勤、表现均列入行政班的考核内容。
第六节、学分收费办法
学分收费,原则上按照省、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收费规定执行。1、课程收费
各类专业学生的学分收费标准(含学费和实习实验费)计算方法如下:
每学分收费金额=(学费+实习实验费)×学制年限÷应修总学分
每学年开学时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时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重修课程的收费
考试不及格需重修的课程,必须按学分收费。
3、补考收费
第一次补考不收费;第二次补考收费不分专业,理论课考试每门课程每次收费20元,实践课每门课程每次收费40元。
第七节、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详见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第八节、本实施细则由开云登陆入口-开云(中国)教务处解释。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维护和稳定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防止和杜绝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各种事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
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及教学管理过程中,因有关人员违规违纪或失误,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甚至造成一定程度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教学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二级为较大教学事故;三级为一般教学事故。同一人员一学期内造成两次教学事故,按其中最严重教学事故级别加重一级定性处理。
一级教学事故范围:
1、授课内容违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条令。
2、因工作失误,造成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或使学生终生残疾。
3、考试前有意泄漏试卷内容。
4、徇私舞弊更改学生成绩。
5、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明。
6、因责任人失职造成停电、停水,使某个校区教学工作中断一天及一天以上。
7、擅自停课。
8、监考不严,对作弊行为不加制止,或对已查获的作弊加以隐瞒;
9、不接受学校教学任务或以抵触的方式接受或完成教学任务;
10、未按规定时间征订、发放教材;或未经教务主任批准、教师擅自订购教材;
11、在一个学期中,连续发生两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而又不认真检讨改正。
二级教学事故范围:
1、上课时宣传不文明、不健康内容。
2、事先未请假而缺课。
3、上课迟到十分钟或早退二十分钟以上。
4、在一学期内擅自删除教学大纲所规定内容或未完成教学大纲的内容超过20%。
5、整个学期未布置作业或未检查、批改作业及实验报告。
6、因工作失误,造成财产损失1000元-3000元或使学生受重伤。
7、指导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期间,擅自离岗或组织不利,造成秩序混乱,影响极坏。
8、考试时主考或监考老师无故未到,使考试无法进行。
9、命题或印制试卷不及时,影响考试如期进行。
10、试题错误较多,错误试题分数占卷面总分值10%以上。
11、考试结束后收回的试卷与参加考试的人数不相等且主考人未予追回,或事后追回,但答题的真实性已无法保证。
12、因工作失误造成试卷泄密。
13、教师不按评分标准故意提高或压低某个学生成绩10分以上。
14、擅自更动教学计划或教学计划应开课程未排入课表,影响正常教学。
15、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度通知不当或不及时,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6、责任人丢失学生未登记成绩试卷或丢失考试成绩。
17、因审查不认真,明显填错学生毕业证书资料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明。
18、教室、实验室或其它教学设施管理不当,延误教学。
19、对报修的账面价值500元及以上教学仪器设备5天以上未采取任何措施。
三级教学事故范围:
1、上课迟到或早退三分钟至二十分钟。
2、未经教学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
3、未经系室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同意,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
4、教师上课时无教案或教案陈旧,未按大纲规定完成各种实践教学环节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准备工作。
5、上课时教师手机发出信号干扰教学。
6、不按教学大纲或《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规定的数量布置作业或批改作业及实验报告数量不足。
7、因工作失误,造成财产损失300-1000元或使学生受轻伤。
8、试题错误较多,错误试题分数占卷面总分值10%以内。
9、监考人员迟到或不履行监考职责,考场秩序混乱。
10、期末考试或补考结束后不能及时提供学生成绩。
11、在学生毕业前,责任人丢失学生已登记成绩试卷。
12、选课结束两周以上未下达学生分班名单。
19、对报修的账面价值500元及以上教学仪器设备3天内未采取任何措施。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
1、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应在两天内将事故情况报告教务处,教务处查实后由责任人所在单位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并依据本办法对事故级别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呈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
2、一级教学事故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最终认定;二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最终认定;三级教学事故由责任人所在科组或教务处最终认定。
3、教学事故一经认定,将视事故级别和情节,对责任人给予处罚和处分。
一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报学校行政办公室,给事故主要责任人以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同一人员一学期内造成两次一级教学事故,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现岗位或解除聘任合同。
二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三级教学事故,由有关部门(科级组)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批评,各部门可给以相应处罚,并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
4、凡事故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的,须记入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和人事档案。
5、教学事故的处理与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职称聘任挂钩。对于一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在其处理后的首次职务晋升、职称聘任中实行一票否决。
6、事故责任人如对事故认定和处理有异议,可直接向教务处提出申诉,教务处接到申诉后应于十日内做出相应答复。
7、教学事故发生后,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及时采取弥补措施,可适当减轻处罚或处分;责任人隐匿不报或态度恶劣,按该教学事故级别加重一级定性处理。
8、事故的发现人、知情人对事故隐匿不报或帮助责任人有意掩盖,学院查实后,对发现人、知情人按该教学事故级别的下一级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图书馆总则
1、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学生进入图书馆应把书包放在存包处,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3、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向本馆挂失,再由本人申请,方可补发,并缴补证费。
4、借书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擅自闯入书库。
5、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珍藏本及工具书专室内阅览,概不借出馆外。
6、凡在本馆借书,学生每证限借两本,借期15天;教师每证限借五本,借期6个月。
7、读书应爱护图书,如发现破损或丢失,分别按照《图书馆教职工借阅图书管理规则》及《图书馆学生借阅图书管理规则》进行罚款赔偿。
8、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向本馆缴销其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教职工借阅图书管理规则
一、借期为180天,每人每卡限借五本。
二、借出图书到期不归还者,暂停其借书权利,并从逾期第一天起,每册每天收滞纳金0.5元,交滞纳金后,方可恢复其借书权利。
三、借出图书归还时,若发现图书损坏或乱涂乱画者,按该图书原价赔偿(故老师借出图书前应先检查,若发现有上述情况应先告知图书馆管理员)。
四、丢失图书如能找到与原书同版的新书,可用于替代归还;如无法替代,按以下规定赔款:
1、丢失2000年后出版的图书,按图书原价2倍赔偿。
2、丢失1995年至1999年出版的图书,按图书原价3倍赔偿。
3、丢失1990年至1994年出版的图书,按图书原价5倍赔偿。
4、丢失1985年至1989年出版的图书,按图书原价10倍赔偿。
5、丢失1980年至1984年出版的图书,按图书原价20倍赔偿。
6、丢失1979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图书原价30倍赔偿。
7、遗失全套书中的任何一本,须赔偿全套价钱。
五、以上滞纳金或赔偿金由学校财务部门收取。
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守则
1、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的有关法规、政策,深刻理解并执行各项考试的相关纪律。在主考的领导下,不折不扣遵照考务操作规程办事,认真组织好考场的工作。
2、严守考试的纪律,不徇私情,不得做不利于考点工作的事,不说不利于考点的话,个人绝对服从集体,在其他考场工作人员中起表率作用。
3、凡属考点需保密的事项,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尤其监考人员及试室人员的安排,在考前需保密的情况下,不能擅自外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影响考点考试的正常进行。
4、考务主办人员必须全面理解、熟悉各项考务工作的规程,按考务工作的需要,完成上报数据及策划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把具体工作交付一般考务人员完成。
5、考务人员要绝对服从考务工作的需要和安排,事无大小,应同心同德、竭力合作,认真完成考前和考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6、考务人员必须自觉并严格要求自己,每次考试时,必须提前到岗并做好本职工作。必须在各项考试的考务工作实施完成和考试完毕后才能离开考点。
7、在组织考生报考工作中,要以诚待人、热情服务。在考务主办人员的组织下,认真细致做好报考通知、报名登记(录入、摄相、准考证制作和发放等工作),为考试的实施做好扎实的基础。
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若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应及时逐级报告上级部门,事故处理结果也应书面报告相应部门。
二、报告时要清楚地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以及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后果。
三、学生在校期间,课间活动时发生轻微碰伤、跌伤情况,学生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并由班主任把具体情况告知学生家长。
四、学生在校期间,上体育课时,发生轻微碰伤、跌伤等情况,体育老师应如实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五、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轻伤,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教务处报告。
六、学生在校期间,如突发疾病,班主任或
七、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重伤事故,应在6小时之内向市教育局报告。
八、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在3小时内向市教育局报告。
九、学生在校期间,学生发生轻伤、重伤、重大伤亡等事故,应及时通报学生家长。
十、报告的形式可分口头与书面两种,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时可采用口头形式,向市教育局、市政府报告时要采用书面形式(先口头汇报)。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高中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为了深入贯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我校特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1、心理健康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
副组长: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
成员由学生处、团委负责人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组成
2、心理辅导室工作成员
由相关专业教师和班主任组成
工作职责:
(1)在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我校有效开展教师学生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引导学生走出心理困境,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学习生活。
(2)评估学生心理状态,为学校班级的教育管理提供一定依据。
(3)及时发现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的同学,转介到相关机构救治,尽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对学校学生出现的意外突发事故进行及时的危机干预。
3、心理教育工作参与人员
(1)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学生心理、情绪、行为的稳定,及时疏导学生心理困惑,以及对于学生异常变化的关注和及时反映。
(2)全校教职员工在本学科和本工作区域,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及救助心理异常需要帮助的同学。
二、心理健康教育目标
1、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全体学生形成积极进取,乐观大方的人生态度,和谐的人际关系,科学严谨的学习风气。
2、及时发现心理出现异常的同学,对其进行积极辅导和治疗。
3、建立师生心理档案,关注全校师生心理健康状况。
4、做好学生考试心理辅导,促进学生考试正常发挥。
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式
1、学校心理辅导室个别辅导
2、班级团体辅导
3、聘请专家顾问讲座、指导。
四、心理健康教育人员的培训
定期安排学校相关人员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心理工作培训。
班主任评优条例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导师作用,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比项目及分值
1、政治素质(6分)
2、家访工作(10分)
3、班级管理(10分)
4、常规工作(34分)
5、课外活动(5分)
6、树立典型(6分)
7、教育转化(4分)
8、完成任务(13分)
9、考勤情况(12分)
10、发表论文。(加分)
二、评优方法
1、优秀班主任每学年评选一次。
2、班主任根据《班主任工作评估表》和《班主任工作量化表》,自评分数,学生处核实。
3、学生处按分数高低取前20名并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如果没有投诉,则将名单送校长室审批。
4、对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老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具体评选办法和时间
优秀班主任评选每年的7月份进行一次。
后勤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固定资产及重要物品的管理,合理使用、加强监督,特订如下规定:
一、根据国家规定的各项固定资产,均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登记造册,任何人不得擅自转移或占由己用。
二、学校购置的教学专用设备、电器及其它贵重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的,均由管理人员领用后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以便校产管理人员随时核查。
三、除固定资产外,凡属学校购买的物品都为集体财产,任何人任何部门必须加以爱护、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四、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和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由校产管理人员造册登记。财产的增减、调配使用由总务处协同使用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五、固定资产和一般物资的领用按学校保管室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校产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应及时报送给财务人员,每季度核对一次,保证入账准确。
七、学校固定资产及所有财产每两年清理一次,并重新核实确认,保证财产不流失、不漏计、不漏报。
八、固定资产有自然损耗或报废的须由有关专业人员监证、领导批准后由管理人员注明报废,并写明报废原因、时间及数量,送财务人员作增减依据,并按规定上报财政主管部门。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任何财产归总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处理。一切财产都要登记入账,财产管理员定期与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工作,做到帐帐相符、账册相符、账物相符。
2、加强校产管理。凡添置、维修、保养、损耗、报废的,都要按有关手续入册。凡报废物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总务处报主管校长同意后,由总务部门联系相应资质的资产鉴定和回收部门按规定处理。
3、教室及所有用品由所在班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或毕业时以验收后交还;各处室、科组公物实行包干分管,公物公用;教工单身宿舍根据情况由学校统一调度分配,不得擅自抢占或转让他人,居住期间应负管理责任。
4、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公布结果。对管理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失职者和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凡借出学校公物要按时归还,任何公物 (包括图书)如有损坏和丢失的,按价赔偿,并开据发票。
5、保护公物,人人有责。发现破坏行为,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公物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做好防潮、防腐、防盗和定期保养工作。
6、节约水电。教室、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灯及其他电器设备由总务处负责统一装配,不准私自改装,不准私拉乱接。所装线路、设备如确需调整,须经学校批准并由水电工安装。发生水电故障,一律由学校派人检修,不得私自检修。
7、加强水电管理。校办企业、食堂用水用电及建筑施工等临时性用水用电都要装表记数,按期结帐;教工单身宿舍一律使用电表、水表,由总务处派人按月抄表收费;学生宿舍的用水用电要落实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水电管理制度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予以相应罚款。
8、教室、场馆等临时出借,都须通过总务部门及校长室同意,并由总务部门按规定收费。凡因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借用或保管的物品器材,都要出据借条或登入个人借物卡,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
财务管理制度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
2、按规定做好记账、标账、报账,编制预算及各类会计报表, 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3、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学校财务状况,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民主管理,账目公开,抵制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努力把好财务关,一定额度以上的支出需由校长室或校务行政会议决定。
4、严格审批报销手续。购物要有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字,经审批后方可报销;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发票不予报销;预算外不合理的开支,出纳人员有权拒付。
5、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和现金管理制度,有关人员领用现金必须履行批报手续,及时结算帐目,不得拖欠和挪用公款。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
6、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杜绝乱收费,对各项收入及时全额入帐,禁止小金库。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代收费结算制度,代收代支项目逐项核算到人,在每学期末向学生公布,多退少补,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学生经济负担。
7、注意积累收集资料, 做好月结、季报、年报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年初做好预算工作,年终做好决算工作,认真书写决算报告。
8、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合理安排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保证学校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学校采购工作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教育教学工作,急教育教学之所急,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作,特订如下细则:
一、采购工作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坚决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切实遵守学校现金报销管理规定,廉洁自律,保证资金合理使用。
二、采购人员应坚守岗位,并根据工作职责,完成学校的各项采购任务。
三、采购人员必须积极了解市场商品价格,多方询问,精打细算,力求购置适合的、价廉的商品,并要根据短期或长期使用的需求,有目的的给予采购。
四、采购人员在购置教学配置设施或实验需要的物品时,经批准后,要征求使用人员的意见,在价格、质量和性能方面力求最大的性价比,保证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或闲置。对专业设备配件,可委托或协同电教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一起购买,以确保物有所值,使用合理。
五、在物资或服务项目的采购上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属报批采购范围的项目,一律报经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对大宗商品实行公开询价采购,对未纳入协议采购的少量商品实行多方比较、多家询价,以实价实买、以折付款,选择适宜价格,精打细算,保证资金的各理使用。
六、各部门需要购置或申领物品,必须填写有关申购表,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根据开支的可能和需要,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七、教育教学设备的批量购置、维修、更换,必须经领导班子决定和校长批准后,按学校《设备购置与维修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八、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公用物品,在特殊情况下购买的须由财务主管同意后方能给予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现金报销管理细则
为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进一步规范现金报销手续,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订如下管理细则:
一、现金报销票据必须是纳税发票,并由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和财务主管人员签名后,按额度大小由主管领导审批方能报销,否则出纳员拒绝办理。
二、学校各专项活动的补贴,由主管部门核实,经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由财务人员造表、审核,再由部门主管、财务主管及主管校长签名后办理发放。
三、各期岗位津贴连同临时加班补贴,报部门主管核实及主管校长同意后,由财务人员扣税、结算、汇总制表及复核,再由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及主管校长签名同意,按有关手续办理发放。
四、各类出差、学习费的报销,经主管校长同意,票据由财务人员根据规定给予核计,由出差人、财务主管签名,主管校长审批同意。
五、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常规补贴、临聘人员及节日慰问金、活动费等费用,经领导班子决定,由财务人员造表核实、财务主管及主管校长签名后办理发放。
六、大金额购物一律采用转账支票,支票存根由领用人签名。如有特殊原因需现金报销的,事先经财务主管同意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七、财务人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异议要及时向财务主管及主管校长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设备购置和维修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开源节流为原则,严格控制开支,加强具体操作的管理,特订如下规定:
一、学校大宗设备的购置及大量的维修,由领导班子讨论,主管校长决定方能实施。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二、根据教学需要,购置批量教学设备由教务、实训等部门提出购置方案,由总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多方询价,选择二至三个具有资质的商家先行预算,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具体商家,报市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后,与商家签订有关采购合同,最后由主管校长审定、同意方能进行操作。
三、较大设备维修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方案,经总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验证后,作出初步预算,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以节支为原则,专业维修配件由总务部门商请相关专业人员协助询价采购,尽可能由本校专业技术人员加班维修,尽量减少经费支出,保质保量,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零星设备维修由总务部门专门购置配件,并指定电工、维修人员或专业人员自行维修;技术难度较强的,才对外雇用技术人员维修,以节约开支。
五、实验实训设备的购置及维修,具体由总务部门和实训部门协同组织专业人员验证、监督及施工、保质保量,完工后由校领导和部门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使用。
六、购置及维修资金支付手续按《现金报销管理细则》第一条和第六条办法进行办理。
保管室领物管理细则
为使学校办公、教学教育日常用品的合理使用,力求开源节流,杜绝浪费现象,以便管理,特订如下细则:
一、各部门办公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领物,贵重用品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总务处同意购置后方能领出。
二、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直接到保管室领取学校配发的备课用品,贵重用品需由科组负责人批准,送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能领用。
三、领用人在验收领用物品后,必须在保管室领物登记本上注明领用日期、物品名称、数量、用途和自己的姓名,以便学校核对使用情况。
四、各班级卫生工具由保管室统一发放补充,造册签领。
五、师生借用物品,需经保管人员同意,同时做好归还手续。
六、广厦校区办公及教学教育日常用品,按照手续直接向广厦校区保管室领取;所有物品均按两个校区的需求情况,由总务部门统一调配。保管人员应根据需要及库存量,及时按购物申请程序办理申购手续。
七、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购买任何办公教学用品。
教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产管理,建设文明学校,培养学生的优良品德以及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教室内一切教学设施、财物属国家所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
二、教室内的电教设备、课桌椅、门窗、窗帘及其它财物须正确使用。有损坏要及时上报总务部门,由总务人员确认后给予维修或更换,凡属人为损坏的,损坏者按价赔偿。
三、教室两门锁由班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开锁。班生活委员要当天检查室内财物爱护情况,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总务部门解决。
四、教室内灯光及风扇由值日生负责开关,应在放学离校前负责关闭,若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教室内课桌椅由总务部门统一调配,实行按人定位配备,按规定摆齐,不得随意增减。
六、卫生工具由总务部门每学期配备一次,在使用中要注意爱护,自然损耗可向总务部门以旧换新,凡属于嬉戏打闹行为致损坏者应由当事人赔偿。
七、不得在室内墙壁及课桌椅等地方涂抹刻写,保持室内清新整洁,违者严肃处理并赔偿损失。
八、各班教室由各班集体管理,列入文明班级评比条件,并专项设立爱护财物奖励制度,每学年评比一次,由总务部门和学生部门裁定。
九、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各项条款由总务部门负责解释。
校容校貌及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校门清”工作,具体落实到门卫。
2、校园内严禁乱搭、乱建、乱张贴、乱停车,因工作需要临时布置内容完毕后应及时撤除。
3、保证校舍完好无损,各类设备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部门安排落实修理。
4、校园环境由专人划地包干,定时打扫,定期疏通下水道,做到路面平整、清洁,绿化地块内无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做好垃圾桶外表清洁卫生工作。
5、厕所内无积垢、无臭味。磁砖无积灰,定期放置卫生球,保证厕所水管、水箱完好,无破损漏水。严禁往厕所排污管道乱丢塑料袋、饮料罐等杂物,保证厕所排污管道的畅通。
6、做好校园绿化及宣传工作,加强春栽、夏剪、秋管、冬保工作,及时施肥浇水,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7、认真落实绿化法规,经常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做好花、木、花种的改造,让绿化品位上一个新的台阶。
8、有关处室团结合作,做好值周班学生劳动工作,保证校容校貌整洁舒适。
校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的环境,营造文明、健康的氛围,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秩序,加强校园的管理,特订如下制度:
一、校内所有宣传栏、教育艺术标志及黑板报,均属文化、思想道德教育阵地,任何人不得涂改或损坏。
二、校内饮水、卫生、电控、电灯等公用设施要爱护并正确使用,不得故意损坏,后勤人员要经常巡视及维修。
三、要保持花圃环境,爱护一切花术,不要践踏和采摘;花匠要经常修剪、浇水、定期喷药杀虫,确保校园绿化。
四、保持校园的整洁,卫生人员定时打扫卫生,保持所有道路的清洁,经常巡视、清理杂物等。任何人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丢弃纸屑,保持清新的学习环境。
五、对公共卫生间设施要爱护,不得有意损坏;不要把杂物丢弃在卫生间内;要注意卫生,保持间内整洁,不要做出有损人格的行为。
六、校内车辆要按保卫组规定的地方放置,不要乱停乱放,保证道路畅通。学生不准驾驭机动车进校;自行车进出门要按规定下车,消除不安全的隐患。
七、校园内设置的消防栓及灭火筒等装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用、玩耍、损坏,违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校园喷药杀菌、除四害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每学期一至二次,喷药期间,要求学生离校,不得在校内逗留。
九、保护公物,注意卫生,人人有责。随意损坏和违反者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校园修缮实施细则
为教学教育环境的需要,学校按经费开支的可能性,既能开源节流、杜绝重复建设、避免浪费,又能使修缮工作得以完工的原则,便于规范,特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校园整体修缮必须单独立项,形成可行性报告,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制订具体方案,委托造价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上报市主管部门批准,按相关的政策规定与程序要求组织实施。
二、大型修缮的具体操作过程:由总务部门拟订修缮方案并委托造价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上报领导班子,由校长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论证、讨论决定;根据法定程序要求确定施工单位,由总务部门与施工单位订立有关合同,经校长批准,择日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总务部门派主办人员现场监督,履行合同规定的要求,保质保量。工程竣工后由领导班子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以保证学校利益不受损失。
三、一般修缮由主办人员根据实际的需要作出估算,报请校长现场办公,批准后委托有关施工单位作出修缮项目的预算,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情况下,经校长同意方能施工,并由主办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四、配套改造的修缮。密切配合实训、教务、电教、体育等部门的改造工作,并按有关部门改造的进程需要安排施工进度,确保相关工程顺利进展,并派专人负责施工督促及验收工作。
五、零星修缮和非技术性的修缮,在可能情况下由总务人员自行解决,以节约开支。
六、各部门要求修缮的项目必须经校长同意,按实际需要并指定总务部门作具体预算,根据经费的具体情况再作决定。
七、所有修缮的资金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安全管理
行政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从严治校,严肃劳动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巩固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教工活动的成果,结合学校实际,建立行政值班制度。
一、总值班行政干部职责:
1、值班时间:上午7:10-12:00、下午2:15-6:00。
2、每天上、下午应至少巡视校园一次,下午第三节应加强校园的巡视。
3、认真填写好值日日志,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有关科室。
二、午间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时间:12:00-14:30。
2、每天中午应对教室进行巡视,组织在校午休学生到指定地点集中休息。
3、严禁学生中午打篮球、踢足球。
三、值班人员以中层干部为主,每天二人。
四、各值班人员职责按各处室岗位要求执行。
五、因事无法按时值班的,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调整。
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
2、坚持开学、期中、期末三检查制度。
3、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报告会,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厨窗、广播、影视、张贴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安全教育责任制
1、校长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2、 总务处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经常对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检修。
3、 学生处
(1)贯彻落实学校的安全教育制度,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日活动。
(3)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厨窗、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
4、教职工
(1)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
(2)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导致的学生伤亡经、出走等后果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5、 班主任
(1)班主任是组织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开展多种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加强对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注意活动安全,消防安全隐患。
(3)加强学生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4)建立节假日和“双休日”时间的值勤保卫制度,认真值勤值班,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 保卫组
(1)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工作,加强对师生单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工作,保卫学校内部安全。
(2)每天经常性巡视校园、制止外人闯入校园闹事,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重大违反校规行为的教育处理。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在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副校长
成员:主任、副主任及各班主任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副校长
成员:主任、副主任及各班主任
(2)后勤保障组:
组长:副校长
成员:主任、副主任及各班主任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通过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中心校、县教育体育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发生时要及早进行自救,尤其是在楼房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
明确自己的楼层,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
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楼梯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如果楼梯火势太猛,被迫从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绳子(可用衣服和床单撕开并打湿系成绳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楼,被迫跳楼时,也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缩小高度,并保证双脚落地,失火楼房不得使用电梯。
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
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分析了可能引起学生食物中毒的几点原因:
1、食用了带有某些病菌、细菌的食物;
2、食物保存不当可时间过长造成了食物的变质;
3、误食了残留有化学药品或农药的食物。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中心校、县教育体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中心校、县教育体育局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遇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平。
(五)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教室、实验室内部安全防盗、防火制度
一、学生不要带贵重财物到学校,不要把贵重财物存放在书包、教室内部,少量零用钱要随身保管。
二、课间操、上体育课、上电脑要指定专人负责开关教室门。
三、不要乱拿、乱翻他人的书包,做好教室内部的安全防盗工作。
四、教室内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不要在教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电源,乱添加用电装置,增加用电线路负荷,预防线路起火。
六、发生火险时要有序撤离现场、疏散。
七、离开教室时,要关闭室内电器设备的电源,锁好门窗。、
处室、教研组内部安全防盗、防火制度
一、私人贵重财物、各种大额货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面,手袋、提包、贵重物品不要随手放在办公桌面上,以防被盗。
二、用完电热水壶后要切断电源。
三、不要使用明火和乱扔烟头。
四、办公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不要在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电源,乱添加用电装置,增加用电线路负荷,预防线路起火。
六、配置有逃生安全门的科组、办公室、教研组,防火安全门的锁匙要放在明显的地方,指定人员定期检查锁具性能,发生火险要及时报警,并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疏散。(提示:逃生安全门应在外围施救接应下及时打开,火警电话119)
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室内电器设备的电源,锁好门窗。
校园内部交通管理制度
为做好学校内部的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安全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订下列的几项制度:
一、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进入学校。
二、自行车要按班级指定地点停放,注意上锁。
三、学生在校园内部不准骑自行车,要服从管理人员、青年志愿者及值日生的指挥,如有违规者交学生处或保卫组处理。
四、教职工的车辆出入校园时要低速行驶,按要求停放并注意加上防盗锁。
五、谢绝一切汽车进入校园(公务除外)。
夜间巡逻值班制度
为做好学校夜间安全保卫工作,制订以下制度:
1、参加夜间值班的教职工要提高警惕,加强校内安全巡逻工作。
2、检查重点部门的安全防盗措施是否落实,各重点部门的门窗、铁罩是否正常,用电是否安全,按常规做好值班记录。
3、发现异常情况能处理的要及时给予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向保卫部门报告。
4、夜间防盗报警器报警,在校内值班的人员要全面检查校内安全情况,并加强巡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