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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事件太痛心,共同监管保平安!
作者:学生处 发表日期:2018年04月24日

据汕头市应急办通报:4月13日下午5时许,我市一中学高一级的3名学生在放学后私自到金平区梅溪河北墩段河边烧烤。过程中,一名学生不慎掉入水中,另外两名不习水性的学生在下水救援时一并溺水。

事故惨剧,需引以为戒。请家长务必严肃教育子女:一、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二、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三、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五、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六、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经常教育子女珍惜生命,预防溺水,确保子女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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